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编码 6.00事项时,关联股东陈永辉需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审议提案编码 7.00 事项时,关联股东侯小华需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审议提案编码 9.00 事项时,关联股东陈永辉、陈华君、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3年5月21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21日的 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38。
2. 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2亿元,同比上升11.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8.76万元,同比下降44.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46.94万元,同比上升30.8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刘曼璐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合理执行,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助于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远期汇率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和日常运营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28 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5元,共计募集资金44,13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13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原因系尚有47.20万元发行费用暂未用募集资金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与中国银行、2022年9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将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业开展生产工艺研究、产品创新研究,积累原始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产品设计、开发带头人。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主要聚集和培养高级市场营销人才,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业,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拓展新的产品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助力公司持续增长。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善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善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善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善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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