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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除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11.24万元外,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279,296.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56,019.0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2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邀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711.2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2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711.24万元。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除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2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的后续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的决策程序,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 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909,201.62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909,201.62元,相应将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24,909,201.62元。公司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 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3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54.10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1.3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265.5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85.70万元,累计已转出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689.65万元(其中:项目结余转出1,389.6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4,233.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含子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含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2年 4 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软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5月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具体内容为:建立多功能技术研究平台,进行新技术的研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企业技术人才储备。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新建和设计扩建营销网络,增加公司销售覆盖范围和技术支持力度,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这两个项目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变动往往由多个因素导致,故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1亿元,占超募资金的比例23.49%,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2年度公司实际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到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款项为

  8,300.0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款项为18,300.00万元。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转出结余金额607.69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转出,实际转出结余金额781.96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宝兰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宝兰德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宝兰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软件开发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在2022年已经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补流,截至期末实际投入进度分别是73.85%和87.76%,实际完工进度是100%。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s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1、12、13、14、15、16

  其中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易存道、史晓丽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议案11、12、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议案14、15、1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四)注意事项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5930046

  传真:010-65930866

  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联系人:张建辉、郭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等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保护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工作勤勉尽责,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进行审计。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就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认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深化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暨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易存道先生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更加专注于公司未来中长期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等职责,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易存道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易存道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易存道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更好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楠先生(简历见附件)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楠先生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担任公司总经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 日

  附件:

  谢楠,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 7 月至 2013年9月,先后任职北京亿飞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盟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2014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历任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委业务、教育业务、政府行业、业务发展部、营销策略等部门负责人;2022年12月加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7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 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宝兰德

  股票代码:688058

  法定代表人:易存道

  董事会秘书:张建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5930046

  电子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三、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伟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任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北京鹏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监,2004年6月至2006年1月任北京中稷文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年1月至2006年8月任北京汇中泰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6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北京奥蓝际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稷汉邦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国益证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佳禾正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疆来光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四)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五、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28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5930046

  联系人:张建辉、郭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伟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或选择超过一项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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