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人。
● 解除限售股数:54.135万股,占目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实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2022年末持有股数的25%。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0年3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4日(共计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8.27万份期权。
7.2020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共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753.65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1年1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7日(共计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0.2021年3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详见下表:
11.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解锁股票共计376.545万股,并于2021年6月24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7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办理完毕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3.905万股。
13.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2年4月28日,预留授予的第一期54.1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5.2022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年6月21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共计375.63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
17.2022年7月28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计68.22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18.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9日,该批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2023年3月8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3.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不适用。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2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135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实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2022年末持有股数的25%。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要求,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郎光辉、郝俊文、刘瑞、郎诗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4.13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2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4.13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索通发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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