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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以上规定要求,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其中《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05014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报告期无形资产同比增加,系本期新增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特许经营项目。

  报告期短期借款同比减少,系本期公司本期归还短期借款。

  报告期长期借款同比增加,系本期子公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新增借款8,250.09万元。

  报告期递延收益同比增加,系本期子公司无锡市锡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19.92万元。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其中本期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同比增加13.39%,系本期公司承接多个大型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同比增加73.35%,系本期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区域污水处理服务以及锡山再生水项目在2021年度投产后,本年度全年运营带来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收入增加。

  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91%,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6.87%,系本期承接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个别项目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减少,系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本期水处理解决方案项目售后费用及差旅费减少。

  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增加。

  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系本期子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系公司持续推动“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系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回款力度,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供应商管理的成果。此外,本期公司收到税费返还款2,278.22万元,政府补助2,019.92万元,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正向作用。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上期公司收回上上期结构性存款投资,本期公司期初期末均无结构性存款。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短期借款4,834.78万元,同时支付股票回购款1,419.61万元。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营销计划,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以历史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

  一、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背景和主要指标

  金科环境持续专注水的深度处理和资源化领域,以公司在“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先发优势为抓手,采用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的模式为城市、工业和园区客户解决水资源短缺、环境容量不足、水质不稳定、成本高的问题,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近些年来,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等环保政策,并陆续出台了提高饮用水标准、水污染治理标准和鼓励污水再生利用的配套政策,为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领域提供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及巨大的市场机会。

  公司经过对市场信息的收集、总结和分析,结合公司2023年的发展计划、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等因素,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保持增长。

  二、预算编报范围

  公司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和孙公司纳入2023年度预算的合并范围。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及前提

  1、预算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谨慎性以及重要性原则;

  2、现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3、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现行的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现行的劳动用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6、公司目前的主要原材料及供求关系没有重大变化;

  7、公司目前执行主要税收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8、没有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宏观经济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已将2022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以下简称“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以下简称“药剂项目”)和公司“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25,600.49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25,600.49万元;药剂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2,530.35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2,530.35万元;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6,307.92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5,441.83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1,523.18万元募集资金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自董事会审议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5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4.82万元。

  注2: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之“一、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3:包括置换前期投入研发费用1,205.66万元。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每股面值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是水处理行业的新兴领域,目前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落地,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稳健的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85,749.1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2,172,729.38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76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总额964,873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01,795,12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送股20,359,025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3,119,02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64,87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85,749.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2,172,729.38元,公司拟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14,196,134.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在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在国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动包括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及绿色环保在内的战略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大背景下,工业绿色转型、清洁生产为水务行业发展开辟了新领域,也同时带来高标准的市场需求。

  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随着国家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以及多地陆续自主实施地饮用水供水规划,解决“新污染物”以及“管网”问题成为未来饮用水行业的发展目标,在带来现有技术挑战地同时也带来了十分广阔市场机遇。

  国家政策对水处理行业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契机。在水深度处理及污水资源化领域,公司以自主研发的三大核心技术、领先的市场地位、丰富的项目业绩经验、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及专业的技术团队等构筑形成了公司竞争力护城河。同时,公司持续探索工程产品化,以产品思维彻底颠覆传统水厂的工程模式,结合公司智慧化运营能力以及PIPP、蓝色生态园等商业模式的创新将持续为公司提供发展动能。

  随着公司“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同时扩宽渠道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及市场占有率的领先性,以求未来获得持久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持续专注水的深度处理和资源化领域,以公司在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先发优势作为抓手,采用投资、建设、运营、服务4个模式,给城市工业和园区的客户解决水资源的短缺,环境容量不足,水质不稳定或者是成本高的问题,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随着公司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更加稳健的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890,900.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85,749.17元,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等方面,满足公司研发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将在稳定主营业务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同时公司将采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提升公司长期经营业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水务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保证技术领先性,提升市场占有率,获得持久健康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巩固研发力量,进行市场开拓。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密惠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奔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结合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并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76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总额964,873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01,795,12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每股面值1元)股,共送股20,359,025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3,119,02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经营范围调整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究;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注:本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的修订,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8: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慧春先生、公司总经理刘正洪先生、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下午18: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 16 层 1601 内 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薪酬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设置为每人8万元(含税)/年;

  2. 非独立董事薪酬

  就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公司将向该董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外部监事薪酬

  如该监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金科环境将向该监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

  2. 内部监事薪酬

  公司内部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 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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