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同时解释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储能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储能转型发展规划,加快储能转型步伐,打造公司发展新引擎。目前,公司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架构与布局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全面进行各储能项目及生产线建设。
1.钒矿选冶生产线建设。公司所属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建设2×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一期按年产3,000吨五氧化二钒设计,并充分发挥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增加了石煤余热发电工艺,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汇宏矿业正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生产线设计等工作。
通过收购汇宏矿业,公司率先获得了优质钒矿资源,拥有平均品位1.06%的备案5.7万吨、后续可拓展至24.15万吨的五氧化二钒资源量,为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随着当前钒矿资源市场价格上行,汇宏矿业钒矿资源价值实现大幅提升。
2.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建设。公司所属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年产能500兆瓦新一代大容量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生产线,一期按年产能300兆瓦设计,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
在钒电池核心技术端,公司自主研发的首台32千瓦钒电池电堆,已于2023年3月8日获得测试成功;1兆瓦钒电池电堆试验生产线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并开始招标。
3.全钒液流电池示范项目建设。公司所属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沙洲电力二期火电机组30兆瓦/30兆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是国内首创的火电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辅助调频示范项目,一期按3兆瓦/3兆瓦时规模建设,预计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设计及储能系统主设备招标工作已完成。
(二)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煤炭业务全力稳产增效,电力业务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公司保持了生产经营稳定,业绩持续增长,发展继续向好。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原煤产量238.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8.86%,销量241.75万吨(其中:对外销售147.84万吨、内部销售93.9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9.61%;洗精煤产量62.08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3.92%,销量57.5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0.46%;煤炭贸易量9.2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07.57%;发电量87.593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59%,售电量82.901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49%;石化产品贸易量1.90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9.35%。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7%,主要系本期石化贸易收入同比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1%,主要系本期焦煤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及电厂采购动力煤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1.煤炭业务
一是生产组织精益求精、有条不紊。公司注重现场组织的同时统筹采掘接续,充分打开矿井布局,灵活调整大小接续,保证接续方案最优化;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效率,坚持生产组织软启动,超前预警采掘头面地质构造,精准制定技术方案,排好搬家倒面节点计划,强化现场落实;加快智能化改造升级,目前公司共建成12个智能化综掘工作面和3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实现了采掘效率大幅提升;狠抓工程质量,提高单进水平,一季度掘进进尺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0%。
二是煤质管理复盘修正、平衡洗选。对全年煤质进行超前谋划、提前干预、纠偏修正,算好经济账;根据生产接续计划,逐头逐面煤质分析,确保煤质指标稳定;增加原煤煤质抽查频次,实现全覆盖,保证原煤回收率指标及时准确;加强市场调研及洗选效益动态测算,优化原煤洗选与配煤配售方案,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是开采技术集成创新、集约高效。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推行端头放煤、切眼放煤,提高资源回收率;采取预裂放顶煤技术对所属煤矿厚夹矸层进行预裂,降低其阻隔性,提高煤炭回采率;推广使用薄煤层智能化开采,实现了“自动化生产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自动化生产模式,实现了减人提效。
四是销售模式及时调整、创效增收。为紧跟煤炭行业政策调控形势及市场行情,提高下游客户广泛性和参与度,公司及时调整销售模式,通过线上竞价平台进行销售,增加煤炭创利渠道,进一步提高收益;同时,为保证产销平衡及资金回笼,采取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策略,线上销售保证产品高溢价创收能力,线下销售保证稳定运量及大额资金需求;采取双模式销售后,进一步激发了线下销售活力,实现线上竞价成交溢价率高和线下销售稳发运保资金优势互补;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网上竞拍制度和销售价格,适时增加竞拍煤种,确保收益最大化。
五是焦煤新增产能释放、效益初显。公司所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银宇煤矿和福巨源煤矿拥有优质焦煤产能合计120万吨/年,已于一季度恢复生产,并逐步优化调整采掘布局,保证生产均衡稳定。随着两座煤矿加大生产力度,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优质焦煤产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是海则滩煤矿加快建设、预期强劲。公司对拥有高热值、高储量优质化工煤和动力煤资源的海则滩煤矿项目全面谋划、全力组织,按计划快速推进建设进度。一季度,在完成项目开工备案、项目用地摘牌手续后,四个井筒冻结钻孔工程全面动工,目前累计钻孔进尺47,034米,冻结站网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开挖设备及绞车基础开始到场施工,为井筒冻结和开挖创造了良好条件。项目计划于2023年5月完成井筒冻结孔打钻作业,2023年7月转入井筒掘砌工程施工,2026年三季度具备出煤条件,2027年实现达产后,将极大提升公司在煤炭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电力业务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保供政策,实现长协煤签约全覆盖。公司所属各燃煤电厂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长协煤签约量并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与重点煤企及燃料供应商深度沟通,全力提升长协煤兑现率,全面降低燃料成本。一季度,公同所属燃煤电厂经营效益持续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业绩。
二是科学制定发电策略,提前谋划电量营销工作。公司所属各电厂坚持把电力营销作为重中之重,搜集和研判相关电力政策、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电力营销策略,积极争取高收益电量。打造向上“跑电量”、横向“抢电量”、向下“找电量”的立体营销网络,已取得的电量指标居于区域同类电厂前列。
三是积极参加深度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公司所属各电厂根据电网调度要求,主动适应电网形势,积极参与机组深度调峰及辅助调频市场,为区域电网新能源消纳、优化电源结构、有效缓解电网低谷调峰困难做出贡献。一季度,燃煤机组深度调峰电量3.05亿千瓦时,获得调峰服务收入7,831万元,电网辅助调频服务收入120万元;燃气机组积极参与调峰启停,获得调峰服务收入171万元。
四是合理掺烧经济煤种,不断降低燃煤成本。公司所属各燃煤电厂积极开展低热值煤、污泥等经济煤种(燃料)掺烧专项工作,有效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一季度,公司共完成各类经济煤种掺烧157.05万吨。
五是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治理。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实施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四台燃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将降至10毫克/立方米以内,低于江苏省《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7-2021)中规定的在运燃机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环境质量提升。一季度,张家港华兴电力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公共氨区及#4炉安装工程已完成,相关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
3.石化业务
一是完成新增13个货种经营许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实现多货种经营,石化业务在取得燃料油、柴油、重油、重柴油、原油货种经营许可基础上,于2023年3月完成新增汽油、石脑油、混合芳烃、航空煤油、稀释沥青等13个货种经营许可,进一步拓展了业务范围。目前,公司所属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已具备18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成为国内仓储经营货种最多的企业之一,为下一步开展多货种经营和油品贸易业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仓储业务取得新进展。华瀛石化不断加大仓储招商力度,完善客户开发与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开发乳化沥青、燃料油、石脑油等仓储客户。2023年一季度,新增出租储罐21万立方米。
(四)设立及增资公司有关事项
1.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Huatai Energy Pte. Ltd.与R21 Investment Pte. Ltd.及Ocasia Energy Internet Ltd合资设立Huatai Energy(SG)Pte. Ltd.,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其中:Huatai Energy Pte.Ltd.持股60%、R21 Investment Pte. Ltd.持股30%、Ocasia Energy Internet Ltd持股10%。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2.2023年2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对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1,1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华晨持股38%、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8%、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报告期内,本次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五)减资及注销公司有关事项
1.2021年12月2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注销公司所属徐州华晨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注销。
2.2023年2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基金”)实缴出资由12.976亿元减至12.958亿元;公司所属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实缴出资由5.445亿元减至5.437亿元。报告期内,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减资。
(六)变更公司名称有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WINTIME ENERGY CO.,LTD.”变更为:“WINTIME ENERGY GROUP CO.,LTD.”。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有关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七)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Huatai Energy(SG)Pte. Ltd.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已注销的徐州华晨电力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解释,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起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两项合计2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其工作态度和质量均得到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的认可,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较强业务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5、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9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会议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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