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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802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582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9,249,465.05元,每股收益0.0859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0,127,559.8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6,012,755.99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624,576,592.53元,2022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548,691,396.40元,资本公积金13,842,045,975.43元。

  为保证正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七、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12月13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董事会补选王广西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洪潮波先生、赵引贵女士、王广西先生,其中:洪潮波先生为召集人。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在满足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需求下积极回报投资者。

  十一、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以上第一至四项、第六、七、十、十一项报告和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事项: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附:王广西先生简历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王广西先生简历

  王广西先生,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佳良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50,000股,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027,292,38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正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2022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从公司当前经营实际和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七、八项报告及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不涉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经营活动或业务。

  (三)变更前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山西康伟集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

  ●本季度担保金额:本季度担保金额合计329,481.36万元,被担保方为公司本部、公司分公司、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255,089.69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821,400.11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33,689.58万元)。

  ●审议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3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4,2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相关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经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3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4,2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注:1.序号1~7项担保业务为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序号8~21项为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

  2.序号19~21项担保业务中,公司所属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荡荡岭煤业”)与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工作已完成,后续将办理荡荡岭煤业长期采矿权证并继续抵押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期间由康伟集团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永泰能源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路79号,法定代表人:王广西,注册资本:2,221,776.41万元,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要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煤炭销售。

  截至2023年3月末,永泰能源资产总额10,346,906.95万元,负债总额5,541,979.94万元,净资产4,804,927.01万元,资产负债率53.56%;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06,836.55万元,净利润39,889.15万元(未经审计)。

  2. 华熙矿业基本情况

  华熙矿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新建东街1号,法定代表人:王结流,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煤炭销售;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业、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煤炭洗选;酒店经营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勘查。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华熙矿业资产总额4,059,131.39万元,负债总额3,106,301.41万元,净资产952,829.98万元,资产负债率76.53%;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6,662.38万元,净利润44,080.36万元(未经审计)。

  3. 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340,815.27万元,负债总额1,260,519.47万元,净资产80,295.80万元,资产负债率94.01%;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5,505.16万元,净利润-14,372.58万元(未经审计)。

  4. 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415,820.41万元,负债总额248,527.42万元,净资产167,292.99万元,资产负债率59.77%;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6,296.93万元,净利润947.87万元(未经审计)。

  5. 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索洲村,负责人:赵裕河,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主要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分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资产总额124,588.49万元,负债总额119,021.19万元,净资产5,567.30元,资产负债率95.53%;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558.77万元,净利润5,549.83万元(未经审计)。

  6. 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1,821,138.28万元,负债总额1,289,566.13万元,净资产531,572.15万元,资产负债率70.81%;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0,230.59万元,净利润-19,186.19万元(未经审计)。

  7. 孟子峪煤业基本情况

  孟子峪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柏子村,法定代表人:李红喜,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孟子峪煤业资产总额51,379.47万元,负债总额17,469.92万元,净资产33,909.55万元,资产负债率34.00%;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651.43万元,净利润3,493.67万元(未经审计)。

  8. 森达源煤业基本情况

  森达源煤业,注册地址:长治市沁源县王陶乡王陶村,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森达源煤业资产总额205,012.50万元,负债总额60,626.63万元,净资产144,385.87万元,资产负债率29.57%;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501.98万元,净利润8,754.42万元(未经审计)。

  9. 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基本情况

  康伟煤炭销售公司,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刘永,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及其制品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煤炭销售公司资产总额18,406.81万元,负债总额17,183.36万元,净资产1,223.45万元,资产负债率93.35%;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301.18万元,净利润52.66万元(未经审计)。

  10. 南山煤业基本情况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116,387.77万元,负债总额74,177.91万元,净资产42,209.86万元,资产负债率63.73%;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302.65万元,净利润-52.37万元(未经审计)。

  11. 康伟集团基本情况

  康伟集团,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刘永,注册资本:30,787.88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煤炭洗选;普通机械制造、加工、修理;住宿、食品经营:酒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国家限定的除外);道路货物运输。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康伟集团资产总额539,635.50万元,负债总额245,775.28万元,净资产293,860.22万元,资产负债率45.54%;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4,205.13万元,净利润13,806.13万元(未经审计)。

  12. 银源煤焦基本情况

  银源煤焦,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新建东街1号,法定代表人:王结流,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建设,经销: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及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制品;煤炭批发;煤炭洗选;酒店经营管理;道路货物运输;页岩气勘查与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勘查。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末,银源煤焦资产总额1,185,088.58万元,负债总额731,124.93万元,净资产453,963.65万元,资产负债率61.69%;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9,701.75万元,净利润18,562.91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1. 华熙矿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金额为42,6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为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苑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安苑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

  2. 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为13,343.4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3. 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为8,74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4. 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为4,5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5.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在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主要内容

  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在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29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裕中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办理金额为7,8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7.裕中能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办理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8.孟子峪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森达源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南山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森达源煤业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煤业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为45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为45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康伟集团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在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9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康伟集团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在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为45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裕中能源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41,21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续期,本次续期期限自原到期日起35个月,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周口隆达2台66万千瓦机组项下电费收费权提供顺位质押。

  17.裕中能源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金额为15,2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8.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办理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沙洲电力80%股权和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9.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办理的金额为20,504.27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提供阶段性担保,并以荡荡岭煤业持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

  20.银源煤焦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办理的金额为29,846.99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提供阶段性担保,并以荡荡岭煤业持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

  21.华熙矿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办理的金额为118,957.7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提供阶段性担保,并以荡荡岭煤业持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2023年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29,481.36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255,089.69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337,687.85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427,224.85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56,487.41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12,749.58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20,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3%、总资产的21.71%,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764,912.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0%、总资产的16.99%。

  五、公告附件

  1. 董事长批准文件;

  2. 永泰能源、华熙矿业、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永泰能源装备分公司、裕中能源、孟子裕煤业、森达源煤业、康伟煤炭销售公司、南山煤业、康伟集团、银源煤焦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 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809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613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157                                       公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行业发展情况

  煤炭行业。2022年,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能源危机加剧,全球特别是欧洲煤炭消费反弹,国际煤炭市场价格高位波动。我国坚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合理控制煤炭价格,煤炭保供政策贯穿全年并逐步发挥实效。在煤炭价格调控监管系列措施综合作用下,国内煤炭市场趋于稳定,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2022年原煤产量45.6亿吨,同比增长10.5%,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4.3%。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信息:2022年进口煤炭2.9亿吨,同比下降9.2%,煤炭出口400万吨,同比增长53.7%。根据山西省统计局信息:2022年山西省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13.1亿吨,同比增长8.7%。

  年内焦煤价格呈现先扬后抑,高波动运行,但波动区间较往年有所收窄。上半年,焦煤整体供需紧平衡,总体上偏强运行,表现出高价格、高波动、高利润的格局;下半年,国内炼焦煤供应平稳,进口炼焦煤稳中有增,而需求方面基本见顶,炼焦煤供需偏紧格局逐步缓解,伴随着钢材价格好转等情况出现了阶段性反弹。2022年,国内焦煤产量4.94亿吨,同比增长0.7%;焦煤进口量0.64亿吨,同比增长17%。

  公司目前在产煤炭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性煤炭资源,具有市场价格较高、抵抗市场波动能力强等优势,是钢铁冶炼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

  电力行业。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月,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少数省份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7、8月,我国出现了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12月,贵州、云南等少数省份受前期来水偏枯导致水电蓄能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叠加寒潮天气期间取暖负荷快速攀升,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全国共有27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中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火电13.3亿千瓦,同比增长2.3%(煤电11.2亿千瓦,同比增长0.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202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

  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其中: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7%,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58.4%,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在来水明显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9.2%,较好地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3,687小时,同比降低125小时。其中:火电4,379小时,同比降低65小时(煤电4,594小时,同比降低8小时;气电2,429小时,同比降低258小时)。

  根据江苏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2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399.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全省发电量累计5,948.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3,762小时,同比下降229小时;全省装机容量16,155.81万千瓦。

  根据河南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2年,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90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6%;全省发电量累计3,329.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0%;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921小时,同比增加117小时;全省装机容量11,946.66万千瓦。

  2.2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业务和电力业务,形成了以煤电互补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供应格局。

  2.2.1煤炭业务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焦煤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及中长期内成为国内冶炼行业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销售业务,所属煤矿及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和澳洲地区。公司在产煤种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总产能规模为1,110万吨/年。公司拥有煤炭资源量总计38.57亿吨,其中:优质焦煤资源量共计9.33亿吨,优质动力煤资源量共计29.24亿吨。公司所属在产煤矿均位于山西省,公司拥有山西灵石地区33座在产矿中的10座矿,具有较强定价话语权,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煤种,与动力煤相比,焦煤价格优势明显,特别是低灰、低硫焦煤品种的市场价格较高、销售情况良好,抵御市场波动能力更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山西省古交地区银宇煤矿和福巨源煤矿收购,增加产能120万吨/年,市场规模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所属矿井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和产能规模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并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政策,后续公司所属煤矿总产能规模还将有较大提升。

  公司煤炭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由公司制定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各煤矿主体企业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由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培育精煤、原煤战略客户群体,通过配煤、深加工拓展新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销售区域,2022年战略大客户占全年总体发运量约40%。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产品均为优质焦煤和配焦煤,主要用于钢铁冶金行业主要客户,客户群体稳定且关系良好。公司煤炭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合理的煤炭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对采煤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2.2.2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质的区域绿色清洁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开发和供热业务,所属电厂分布在江苏省与河南省境内,均为当地主力电厂。公司所属电力业务控股总装机容量为897万千瓦(均为在运机组)、参股装机容量为420万千瓦(其中:在运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为220万千瓦)。公司所属电厂装机容量大、技术参数高,所属燃煤机组发电煤耗低,所有在运火电机组均实现了超低排放,属火电行业的清洁能源,竞争优势明显;且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人口稠密的中原经济区,区域内用电量大,电力业务需求和效益有保障,为所属区域主要电源支撑点。

  公司电力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坚持精细管理,细分电量结构,以国网代理购电、市场直接交易和省间交易电量等多种市场化交易相结合的方式,逐年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并踊跃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电量接受江苏省和河南省电网统一调度。

  公司热力销售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民用供暖由发电企业与热力公司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汽由发电企业与工业蒸汽用户或热力公司签订供汽合同。依据供汽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汽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产品为电能和热能,主要为工业和民用提供能源供应。公司电力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售电量和售汽(热)量增加以及对发电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103.24万吨、销量1,101.38万吨(其中:对外销售611.92万吨、内部销售489.46万吨),营业收入687,412.85万元;洗精煤产量336.72万吨、销量338.68万吨,营业收入642,119.77万元;煤炭贸易量27.29万吨,营业收入39,621.34万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369,153.96万元。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58.56亿千瓦时,售电量339.9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572,425.55万元。公司所属石化业务实现石化产品贸易量124.51万吨,营业收入546,817.5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55,650,027.50元,较去年同期27,180,435,807.65元增加30.81%,主要原因系本期煤炭采选及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9,249,465.05元,较去年同期1,127,744,153.41元增加69.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649,081.75元,较去年同期827,641,325.47元增加101.13%,主要原因系本期煤炭采选业务焦煤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及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为指引,不断夯实现有煤炭、电力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综合能源企业。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高效生产能力,五年内总产能规模力争突破2,000万吨/年;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等优势,积极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源供应;石化业务不断增加经营范围,挖掘项目功能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以煤电为基、以储能为翼,在深挖现有煤电传统产业潜力提质增效,保证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高举储能大旗、紧盯储能赛道、聚焦全钒液流电池,坚定不移地向储能行业转型。公司将结合自身产业、管理优势,通过与央企、地方国企、科研院所及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全面打造和完善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新材料、装备制造和项目系统集成等储能全产业链,实现从储能材料资源整合、储能装备制造与集成到投资储能项目的全面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方位、全产业链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力争2025年储能产业形成规模;2027~2030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市场占有率30%以上目标,成为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企业,储能板块规模与现有煤炭及电力板块规模相当,从而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广西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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