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宗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中信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就2022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一致同意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及相关客户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统筹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业务,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一致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408 公司简称:中信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430,897.66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2,682,596.82元,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3,571,548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2、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品制造商,致力于为客户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发展”为使命,坚持放眼全球,秉承“不忘初心、诚信智慧、砥砺精进、融合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光伏支架领域内进行全球布局,整合全球资源,锻造全球竞争力,主营业务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业务全球布局,截至报告期末,产品已累计销往全球40余个国家和地区,成功交付案例约1,500个,累计出货约50GW,在印度、美国、西班牙、墨西哥、越南、澳大利亚、阿联酋、阿根廷、巴西和智利等地区设置了分支机构或服务中心。
2、主要产品
公司聚焦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领域,主要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BIPV光伏屋顶及BIPV车棚等。
(1)支架产品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性能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是所有地面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之一。尤其是跟踪支架,在技术门槛、发电效率上明显高于固定支架,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分为平单轴跟踪支架、斜单轴跟踪支架等产品。平单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目前推出的天际、天智系列,及2022年8月最新推出的“天双”系列跟踪系统都属于平单轴跟踪系统的一种。
(2)BIPV产品
BIPV是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通常与建筑结构相集成或相结合,为建筑物的一部分。BIPV产品既能达到建筑物屋顶遮风、挡雨、隔热、防水等传统目的,又能发挥光伏发电的作用,实现建筑物的绿色、节能、环保功能,持续产生经济效益,实现双碳战略。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光伏项目因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气候、客户差异化要求等环境客观因素各不相同,各项目间均存在差异性,所以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有定制化属性,每个项目的涉及方案及相应产品都需要符合不同国家地区的技术标准、自然条件及客户的其他要求,提供的支架产品也属于部分定制化产品,以此满足不同项目及客户的需求。
1、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订单采购与备料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一般情况下,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基础上,执行订单采购,最大程度减少库存成本。由于钢材是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市场波动比较大的时点,为降低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会提前储备一部分钢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为部分非标准化产品,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均自主生产和制定,依据客户的需求及不同项目差异化设计方案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他可标准化部件公司流水线生产或外购。因此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降低经营风险。
3、销售模式
(1)支架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电力投资公司(业主)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商(EPC),公司为其提供定制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业主是电站投资建设和受益主体,其直接采购或指令EPC采购。EPC则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EPC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可自主采购或按照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
(2)BIPV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BIPV销售模式有三种:一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即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客户是业主或EPC),由客户自行进行安装或者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公司不负责安装等后续工作;二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并负责安装,公司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并负责BIPV产品的安装;三是承担BIPV有关分布式太阳能项目的分包或总包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中信博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制造商,主营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分别隶属于光伏行业支架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细分领域。
(1)光伏行业发展预期广阔,国内外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和全球清洁能源加速应用背景下,国内外光伏行业发展势头强劲,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国际部分地区间的地缘性冲突对全球传统能源市场带来强大的冲击,部分国家纷纷加速能源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期减少能源依赖、实现能源独立和能源安全,光伏市场开启加速模式。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报告,2023年国内新增装机预计95GW至120GW,全球市场预计装机约280-330GW。
(2)光伏组件价格有所下降,集中式地面电站安装需求有所回暖
2022年,集中式地面电站新增装机36.3GW,同比2021年增长41.8%。报告期初,受供需矛盾影响,上游硅料价格持续上涨,给中下游厂商及电站投资方造成较大影响,抑制了集中式地面电站的建设进度和市场规模。报告期末,随着产业链上游环节产能的释放,供需得到进一步缓解,组件价格有所回落。2023年初,产业链价格再次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预计未来产业链价格将在波动中整体呈现回落趋势,预期会促进集中式地面电站安装需求的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CPIA
(3)分布式发展迅猛,BIPV装机需求旺盛
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 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政府政策有力支撑了BIPV行业的发展。
2022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GW,同比增长74.5%,超过全年集中式新增装机规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国际专业第三方机构伍德麦肯兹预测,未来中国BIPV装机规模将逐年增加,占光伏装机比重将持续上升。
(4)行业技术门槛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技术水平和性能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同时,光伏支架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对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具有较高要求。光伏支架行业,尤其是跟踪支架细分领域,在整体方案设计与排布、机械结构设计、生产工艺、跟踪控制技术、可融资性认证等方面皆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光伏行业支架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尤其是跟踪支架领域,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BIPV领域,公司亦具有先发优势,且持续研发创新,是BIPV领域少有的已承接国内多项大型项目的企业。
(1)跟踪支架技术行业领先
中信博自成立以来,在光伏支架领域实现了从固定支架、固定可调支架到单排独立跟踪系统、多排联动跟踪系统的全覆盖,在结构、控制、驱动、算法、风洞各方面均实现了突破和升级。天智、天际跟踪系统作为中信博“天字”代表产品获得了全球市场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全新一代1P双排多点平行驱动跟踪系统产品“天双”,系全球首家1P多点平行驱动+联动组合的跟踪系统产品,安全运行风速可达22m/s,减少大风保护启动频次,有效发电时间更长。同时,天双跟踪系统拓展更灵活,优化场地布局,可实现相同面积更高装机容量,并可有效减少立柱安装数量,降低系统整体成本。
(2)BIPV领域的先行者
在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域,公司2017年就实现了BIPV产品交付,在此先发优势的基础上持续研发创新,目前已经取得多项专利技术。中信博BIPV系统,先后推出智顶、双顶、睿顶、捷顶、智棚系列光伏屋顶及光伏车棚等BIPV系统解决方案,旨在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系统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服务。至今,中信博已在全国17个省市成功地交付了五十余个BIPV项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发中心为平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具体进展如下:
(1)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多点平行驱动的天智II和天际II产品的量产,同时完成针对1P跟踪系统完成天际II天双联动多点平行驱动产品的开发及优化,现已经进入优化量产阶段,整个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全系列从单点驱动到多点平行驱动的升级。
(2)BIPV领域,实现光伏组件直接做屋顶及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全场景工商业屋顶解决方案及光伏车棚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全场景工商业屋顶建筑光伏要求。
(3)通过自主开发的光伏跟踪系统运行监控平台,完成光伏跟踪系统运行数据搜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远程诊断的目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1,459,025.3元,扣除发行费用124,404,2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054,803.4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217,070.67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OSA391899999993010000196银行专户有募集资金余额757,020.89元;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已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1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该议案,本次剩余超募资金转出后,公司拟办理销户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OSA391899999993010000196银行专户另有募集资金余额757,020.89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另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已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另有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止2023年1月18日,“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户、“研
发中心项目”专户及开设在昆山农商行的超募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1.69%。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6,240.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3,240.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6,697.41万元作为节余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报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全部到期赎回,无余额。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6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4,837.00万元用于对“投资印度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进行追加投资。本议案已提交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5月27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800.00美元增资至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占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约定投资款以借款形式出资。
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22年12月签订了借款协议,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分别为8.00亿印度卢比、1.45亿印度卢比,用于支持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建设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采购存货及日常运营活动。
2022年度,公司共从募集资金专户以投资款的方式支付 82,165,941.00元(折合12,049,980.00美元)至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OSA391899999993010000196账户进行银行专户管理,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全额支付至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因美元对印度卢比汇率变动原因,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将超过协议约定印度卢比金额(协议约定印度卢比金额按打款时汇率折合人民币81,408,920.11元)的款项退回至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OSA391899999993010000196银行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757,020.89元在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OSA391899999993010000196银行专户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已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账户合计余额为18,863.43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两项目共永久补流募集资金18,863.43万元,其中“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161.93万元,、“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1.50万元;
注5: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6,240.01万元。本年度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合计25,103.44万元。
注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22,638.20万元及本年度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合计25,103.44万元,合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741.64万元。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66.9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2年3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4、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5、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4人调整为124人。
2、因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低于2亿元,或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虽不低于2亿元,但考核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前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二年度》: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2亿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离职的30名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35.67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66.9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的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浩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15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a)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中信博公司
b)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c) 联系人:张文霞
d) 联系电话:0512-57353472转8088
e) 联系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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