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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1,656,554.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4,165.66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7%。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达30%,且公司承诺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第ZE1004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450,000股后为157,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7,8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73,270,345.21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4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082,345.2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4%。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执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陈勇波,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IPO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并购重组等财务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20年,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华威,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加入立信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IPO等证券类审计业务。具有3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李洪勇,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三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立信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郭军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报告材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和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合计金额约为2,90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同类业务比例分母采用2022年营业收入及采购总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28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河南粤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安阳市翔宇置业有限公司

  

  3、安阳孙思邈中医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4、安阳康养驿站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安阳和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合同或订单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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