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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文),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88.45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751.5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320.49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5,664.99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5,618.77万元);

  (2)2022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403.34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9,989.8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388.81万元(含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5,608.5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45.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3,607.57万元,差异0.54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时将余额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二次修订。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43541600715),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账号:0200098019100013192)的超募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0200098019100013192账户尚未完成销户。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388.8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余额83,602.98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8,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608.57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悦康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悦康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7,44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25.7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220.1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445.88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7,445.88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保证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5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605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编:100176

  3、电话:010-87925985

  4、电子邮箱:irm@youcareyk.com(证券事务部)

  5、联系人:悦康药业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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