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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以科学、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并推进各项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9,440,773.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2,539,137.52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79,741,763.06元。

  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635,207.0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张伟先生、王英霞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张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57,3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之“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研发支出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整体提升研发投入力度,推动募投项目进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峰米科技终止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基于防范风险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子公司峰米科技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峰米科技终止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峰米科技终止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峰米科技终止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事宜是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做出的业务调整,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峰米科技终止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51%股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分析

  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始终坚持“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的战略定力,在不确定性中积极应变。凭借在光学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公司把握“核心器件”战略稳步推进带来的市场机会,持续加大车载光学等成长性业务的研发投入,全力打造公司业绩新增长极,追求公司高质量成长。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自切入车载光学赛道以来,公司在车载光学业务上持续突破,迅速取得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供应链的准入通行证,并收获比亚迪、某国际知名品牌车企、赛力斯汽车等知名车企出具的《开发定点通知书》,实现车载光学业务快速成长。

  在2023年1月举办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 2023)上,汽车品牌商宝马发布全球首台搭载四车窗融合显示技术的概念车——Dee,公司为其提供四车窗融合显示技术模组;在近期举办的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上,公司发布了全球首款车规级彩色激光大灯,展示了车窗外显、车内透明显示、车内娱乐大屏、智慧表面等沉浸式车内数字交互解决方案,展示公司对未来车载光学各种场景的全新构想,为驾驶员和乘客带来更智能、更有趣的驾乘体验。此外,公司高度重视车载光学技术专利布局,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增车载光学技术相关授权及申请专利数量42项;截至2023年3月31日,车载光学技术相关累计授权及申请专利数量为170项。

  随着电动汽车智能化迎来快速发展热潮,公司将继续围绕车载显示、激光大灯、HUD三大应用方向,全力拓展车载光学业务,携手产业链生态伙伴,共同为消费者打造全新的智能汽车体验。

  影院放映服务业务方面,步入2023年,片源供给、上映节奏正在复苏,影院市场逐步回暖。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影院放映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096.38万元,同比增长11.03%。

  专业显示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强与核心客户、产业链伙伴的战略合作,于2023年3月召开以“携手同创,万丈光芒”为主题的核心伙伴峰会。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显示业务整体恢复程度良好,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2.11%,其中,海外专显业务快速拓展,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4.71%。

  C端自有品牌方面,峰米科技进一步聚焦自有品牌建设,自有品牌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收入占峰米科技总收入比例提升达到70%以上,综合毛利率显著提升。

  2、利润影响因素分析

  (1)营业收入方面

  报告期内,子公司小米ODM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3.12%,系公司收入端业绩承压的主要原因。

  (2)费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车载光学等成长性业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850.99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15.49%;公司各业务线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销售费用增加502.94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9.16%。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案号为(2020)粤73知民初1335号-1341号、1353号、1355号-1361号作出的结案裁定。

  2、 (2023)沪73知民初15号案件(原案号:(2021)沪73知民初1070号),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第ZL201110041436.1号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其主张公司、上海海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该案件在一审审理中。

  (二)无效宣告请求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有3起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有3起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涉案专利分别为“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200810065225.X)、“荧光粉层、器件及相应光源和投影系统、及相应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510420950.4)、“光学系统和投影装置”(专利号:ZL202220267901.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7日18: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联系人:陈雅莎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n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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