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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19年初,公司内审部门在日常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通过低价高买及虚假采购等手段大肆进行利益输送,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报案。诸暨市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对梁喜才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情况进行立案,出具《立案决定书》: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

  2022年5月24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人梁喜才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二O三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止);2、责令被告人梁喜才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2,090万元;3、诸暨市公安局扣押的摩拉设备中,已查明系建华医院所有的101台摩拉设备依法发还被害单位;其余摩拉设备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审结。

  基于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目前进展,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公司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创新医疗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宋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以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根据执行审计业务相关准则及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材料。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郭立丹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调整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阳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赵阳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赵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5-87160891

  办公传真:0575-8716053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1804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赵阳简历

  赵阳: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3月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华星创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赵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阳于202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未向公司支付股份补偿4,485,506股,未返还该部分股份已获取的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款449,657.62元。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建华医院原股东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采取后续措施,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陈珞珈独立董事和姚航平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珞珈、余景选、姚航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9.72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26,967.2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75.09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2,498.94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3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基于梁喜才案件具体情况及目前进展,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十三)同意聘任赵阳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四)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5月18日9:00至11:30,13:30至15: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以快递方式或专人现场提交方式,不晚于2023年5月9日16:30前送达本通知列明的联系地址。专人现场提交的,应至少提前1天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书面提案的接收事宜。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邮编:311804

  会务联系人姓名:郭立丹、赵阳

  电话号码:0575-87160891

  传真号码:0575-8716053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3

  2、投票简称:创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5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寿田光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6号文“关于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127,334,463.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7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99,974.14 元。截至2016年1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34,46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74.14元,扣除承销费7,000,000.00元后,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为18890012010090014373的募集资金专户784,000,000.00元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账号为77460188000040108的募集资金专户708,999,974.14元(已扣除发行费用7,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人民币1,492,999,974.14元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8,869,234.6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31,776,837.71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04,130,739.45元,差异127,646,098.26元, 142,894,768.27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5,248,670.01元系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建华医院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容支行开设了六个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6月12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被扣划的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分散情况,公司出于集中并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考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公司所在地诸暨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山下湖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公司存储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划转至新开立在农行山下湖支行的专户集中存储,并注销稠州银行西湖支行、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便公司对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安全。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稠州银行西湖支行、光大银行浙大支行、工行建华支行账户已注销。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出于集中并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考虑,决定将公司存储在工行海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4085019201507208)和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储在建行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50162470000000014)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在农行山下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531001040009397)集中存储,并注销上述工行海宁支行以及建行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以便公司对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安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工行海宁支行、建行新容支行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原定计划于 2020 年 6 月份正式开工,但由于前期政府报批时间耽搁、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以及道路规划调整重批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施工证取得较晚;该项目施工后,因政府规定的堆土点满载,使得施工现场间断性停工;同时,该项目为配合当地相关政策,施工现场直接停工,施工计划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现根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 2023 年 6 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时中止实施“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的主体大楼已投入使用,公司不再继续投入建设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812.66万元和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包含被银行扣划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16日,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此处金额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确定。

  注2:此处节余资金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计算得出。

  注3 :公司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 3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此处金额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确定。

  注2:此处节余资金根据项目竣工结算报告计算得出。

  注2:公司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 3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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