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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 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作为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上述管理制度同日将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1年1-3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3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的收入、损益和所有者权益,亦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不充分。

  1)将PPP项目公司尚未经政府方确认的按内含报酬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列报为应收账款,而非合同资产。根据新收入准则,该收款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即应取得政府方正式结算方能有收款权,故应作为合同资产列报。该事项的调整涉及3家ppp项目公司。

  2)未将1家PPP项目公司已经政府方部分确认的可用性服务费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列报,而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列报。

  3)未经政府方确认的PPP项目不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仅应将已经政府方确认的项目一年内到期的本金金额列示为一年内到期金额。

  2、2021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外,其他情形下的建造支出均应当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公司将PPP项目建造支出计入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单位:元)

  1、2021年一季度数据调整如下:

  

  

  2、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调整如下:

  

  

  3、2021年三季度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4、2021年年度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5、2022年一季度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6、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调整如下:

  

  

  7、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调整如下:

  

  

  三、 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对上述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出具了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0943号)。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

  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6日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购置设备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06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实际投入使用,符合结项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46.0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事项所 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茵生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信建投证券对绿茵生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4、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的自有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6、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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