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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锌金属期货合约;

  2、本次拟投入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锌业”)和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白矿”)拟于2023年继续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锌金属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目的及必要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存在必要性。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保值业务条件,会计核算将按套期保值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投资金额: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业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风险等级较低。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品种: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锌金属期货合约;

  (2)交易数量:2023年公司锌金属套期保值总量计划14.5万吨,其中:中色锌业全年锌金属保值总量不超过13万吨,中色白矿全年锌金属保值总量不超过1.5万吨;

  (3)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6)交易杠杆倍数:12.5倍以内;

  (7)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规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每日结算价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或开平仓价格进行清算;

  (8)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4、套期保值的业务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5、资金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公司已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子公司中色锌业和中色白矿也制定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可以有效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成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范围内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子公司中色锌业和中色白矿也分别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决策制度,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明确相应职责。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快速变化,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快速变动,可能造成现金流压力,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技术风险:存在交易系统出现技术故障、系统崩溃、通信失败等,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从而造成的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人员或系统不完善或不当,造成意外损失的风险。

  5、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义务或在合约期间内违约风险增加而导致的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仅从事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头寸需要对应现货敞口保值需求,不开展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公司将合理控制套期保值的业务和资金投入规模,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套期保值计划的拟定已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损限额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资金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

  3、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并具备稳定可靠的维护能力,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

  5、公司仅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场内衍生业务,面临信用风险极低,已选择与行业内资信好、业务实力强的期货经纪公司合作。

  6、加强对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2、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预计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五、 套期保值业务后续信息披露

  1、当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披露相关情况。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编制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有助于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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