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电力业务:中标14个项目,合同价款2,488.83万元人民币;
2、市政施工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10,422.04万元人民币;
3、水利业务:中标3个项目,合同价款20,619.57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试验检测、蓝图设计、电力设计)新增合同23个,新增合同额260.87万元人民币。
(三)制造业
制造业新增合同21个,新增合同金额1,743.22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骨干水网联通工程项目C2标段施工,中标金额18,068.19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中标海北州门源县花都路浩门河大桥建设项目标段,中标金额10,422.04万元人民币;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务川县促水镇新舞沟重点山洪沟防治工程,中标金额1,509.82万元人民币;
4、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息烽县两岔河水库“三通一平”及导流隧洞工程施工工程;中标金额1,041.56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36,748,32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526%(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8,763,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26%)。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当日,金生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3,200,000股,李建莉、金飞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6,810,000股、6,549,400股,合计减持26,55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62%,金阳光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平安驿·贵州民俗文化体验地一期建设项目及平安驿·龙南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23-004)。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阳光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谦履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金生光拟协议转让28,000,000股,金阳光投资拟转让7,000,000股,转让价格为4.27元/股,转让价款为149,450,000.00元人民币。金阳光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管理的鋆金笑傲钱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4.27元/股,转让价款为149,450,000.00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生光持有公司股份121,25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15%;金阳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4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05,862,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48%(公告编号:2023-014)。
目前尚未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于2023年3月15日、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选举监事会主席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海明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提出退休申请,并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元庆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李元庆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公告编号:2023-006、012、015、01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880.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847.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7%;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3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2.50万元人民币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47.64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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