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53,856,475.3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59.12%。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旗下统一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公司拥有国内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及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文旅消费等资源,其中智慧广电业务具体包括融合媒体业务(含有线电视、IPTV、OTT、移动互联网终端、影视内容制作与发行、游戏业务等)、智慧广电5G业务等;文化消费业务包括围绕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地标性建筑展开的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舞美制作、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以视频为核心展现形式的零售业务,及文化地产开发运营等业务。公司通过产业资源的整合、打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追求品质生活的需求。
公司蝉联“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及“上海百强企业”,并连续11年入选 “全国文化企业 30强”。
(1)党和国家不断出台及完善相关行业政策,引领数字经济浪潮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国数字经济已迈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文化传媒领域也在积极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目标,提出文化建设的五方面任务,包括意识形态属性、价值取向、社会基础、文化事业和产业支柱以及对外传播,同时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并推动元宇宙发展,也提出以“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上海市委宣传部进一步提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深入推进宣传体系全媒体转型,优化全媒体传播矩阵,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文化融合。在宏观政策指引下,文化传媒、文化旅游等行业将进一步融入数字经济大潮,迎来创新发展机遇。
(2)媒体融合进入全新阶段,数字技术全面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全新市场需求与政策指引下,行业发展迎来新机遇。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内容与运用、上游与下游、线上与线下的深度融合成为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方向。媒体集团核心竞争力向多个维度延伸,涵盖内容IP资产、产业模式、场景融合等,进一步扩大用户效能,实现用户各项数据资产的沉淀。同时,元宇宙作为未来创新数字经济的核心,为内容提供了多样化的展现形式,将与场景体验深度融合。
以IPTV、OTT为代表的大屏市场也逐渐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多家省级IPTV推进上市进程,加快内容平台深度合作、精细化运营、垂直领域运营,向智慧服务平台价值延伸。随着对跨屏智慧营销的深化以及垂类运营的探索,OTT多元化运营潜力将进一步凸显,营销价值也将进一步放大。
(3)有线网络全面推进广电5G一体化发展,积极把握数字经济底座为行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2022年,全国广电有线行业聚焦“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主基调,突出“融合发展、改革深化”两大主题,实现全国一网与5G融合发展,建成可管、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网,构建数字经济新基建。同时,有线网络企业紧跟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积极拓展政企业务,探索建设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
(4)文旅行业逐步恢复,探索多种方式多元创新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成为国计民生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从中长期看,我国旅游市场持续向好和稳定发展格局没有改变,行业出现逐步恢复预期。
同时,大众对文旅消费的认知和需求稳步提升,未来行业的发展将更多回归服务业本质,资源驱动型发展模式将逐渐让位于创新、技术、文化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文旅企业和资源也有望在数字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与内容IP资产、用户数据资产有机结合,形成多元发展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及产业融合,同时牢牢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探索产业发展新机遇。公司依托亿级规模用户,联手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通过智慧广电业务及文化消费业务,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一方面,公司通过共建用户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品质生活”服务,同时实现产业增值,推动产业资源共享、权益互通、统分协同以及交叉赋能。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积极探索现有优势资源整合升级,围绕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数字转型升级等多个维度,探寻新型业务合作模式,不断推出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业务布局,形成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具体如下:
1)智慧广电业务
(1)融合媒体业务
业务涵盖内容生产、运营、媒体渠道业务(互联网平台运营、IPTV渠道运营等)。
紧跟智慧广电转型发展契机,构建全媒体生态竞争能力。融合媒体业务以全媒体渠道矩阵为核心,整合产品、内容、服务等核心资源,加快打造一系列多终端、多形态、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平台产品,以“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质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探索广电媒体融合转型的新模式。同时,坚持持续输出优质内容,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2)智慧广电5G业务
以广电5G网络为主要载体,持续推进国网整合、广电5G建设等重要任务,推进自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在行业及区域的影响力。智慧广电5G业务将基于广电特色及广电优势,形成以5G网络和技术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快速推进5G用户的发展,一方面不断提升C端用户的通讯及文娱消费体验,一方面为政企用户提供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向全业务运营商的转型发展。
2)文化消费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拥有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一方面通过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舞美制作、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满足用户的文旅需求,并通过沉浸式演出、场景式体验、线下赛事、专题节目录制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持续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持续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能级,升级文旅消费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间的有效联动。
(2)零售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为核心手段,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公司零售业务以视频为主要传播方式,通过配套内容的商品体系和供应链构建,全面实现内容产品的商业价值变现;同时聚焦数据与流量的价值创新,构建媒体网络的价值体系,通过升级智慧运营场景,用内容产品重构连接力,实现品效合一。
(3)文化地产业务
作为股份公司传媒产业基座,立足文媒产业优势,在重点打造上海地区多个智慧文化产业集聚区,并在提供相应文化技术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线下文化产业项目落地,为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战略布局空间,成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多年持续蝉联“中国互联网企业 100 强”及“上海百强企业”,并连续 11 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拥有上海地区独具特色的文旅消费资源,汇聚视频内容、广告、游戏、购物、教育等多元内容及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产业链布局与一体化运营能力,并实现广泛的用户覆盖,在当前流量见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的业务及能力有利于低成本触达用户,并通过强化用户运营、丰富商业化模式不断挖掘用户价值,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挑战,公司持续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智慧广电及文化消费业务转型发展。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5亿元。
(1)融合媒体业务方面大力推进流媒体内容和服务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全渠道融合媒体产品矩阵,充分发挥产业布局优势,优化渠道、内容、技术、运营举措,全面提升融合媒体业务的数字产业化发展能级,实现To B、To C全平台用户活跃持续提升。
1、内容创制方面,公司持续提升核心能力,在主制项目开发、重大题材创作、市场化运作方面提质升级,积极调整运营模式应对市场趋势。在题材选择方面,择优择重主旋律大剧与现实题材剧,坚持主流媒体挺进宣传主阵地。依托自身内容制作及丰富的内容储备,夯实竞争力,旗下出品的《破晓东方》连续8天蝉联收视率第一,单日最高收视率达到1.08%。在全球渠道发行方面,围绕“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的要求,充分发挥外宣平台的窗口作用,积极推动海外业务与国内业务的联动,持续打造“国家文化重点项目”影响力。
2、积极构建数字化背景下的内容运营及平台服务能力。To C方面,围绕融合媒体平台在教育、体育、医疗等垂直领域持续输出精品内容和策划,不断探索短综、内容、短剧带货的新形式。如与上海市教委合作“空中课堂”、“金色学堂”,不断优化“一老一少”数字化服务;联合沪上多家三甲医院共同打造的“云科普·沪健康”医疗大直播,全方位多维度地开展了近100场不同主题的健康知识科普讲座。百视TV平台总体用户活跃度表现平稳,MAU、DAU等核心数据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显著提升;To B方面,围绕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在内容集成、产品运营和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夯实数字化服务能力,与上海市民政局、市交通委等多政府委办局达成媒体合作,先后落地云演艺、云电竞、社区电视等多个创新产品,5G频道已上线开展试点。
(2)智慧广电5G业务全力推进广电5G一体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全国广电5G建设运营步伐,全力以赴迈上建设新型广电媒体传播网、国家文化专网和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网的新征程,牢牢把握广电5G放号商用的重大机遇,全力推进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6月27日,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进行192放号的20家省网公司之一。9月28日,上海广电5G网络服务正式启动。公司将积极融入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承担广电企业社会责任,构筑起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媒体算力网络架构,成为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基础底座之一。
(3)持续推进产品及运营创新,打造长三角城市文化消费新标杆
零售业务方面,持续推进移动互联网业务转型发展,以用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深化“长者服务计划”实施路径,通过数字化转型落实用户“吃穿住用行乐”多层次的需求,如联合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全力助推“上海市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打造一站式康复辅具在线租赁模式,携手国大药房,在东方购物APP开通24小时买药闪送服务,打通从药房到家庭的“最后一公里”。
文旅业务方面,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为消费用户提供线上、线下的多元体验。一方面通过产品更新、项目升级、线上线下系统的元宇宙化,传播营销上海文化,借助AR、MR等元宇宙展现手段,大力吸引本地人群、拓展长三角客群,打造城市地标打卡地;一方面进一步塑造特色差异化品牌价值,统一营销、服务及管理模式,多维度打造深层次的“快乐体验+健康文旅”新模式,为市民游客提供更舒适、更健康的休闲度假空间。
文化地产业务方面,东方智媒城、临港影视基地等各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都已按节点推进。立足文媒产业优势,全力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聚合效应”为目标,形成文化地产业务亮点和运营模式,成为东方明珠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4)顺应政策,立足自身,积极主动探索新产业
充分发挥公司在人才、技术、市场、内容、用户、品牌等优势,抢先布局元宇宙生态,公司推进太空舱元宇宙等项目升级,积极申报上海市元宇宙重大应用场景,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已成功入选“2022上海市第一批元宇宙重大应用场景需求列表”。公司努力把握新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方案快速落地,探索元宇宙生态,以产业新赛道赋能企业新发展。
(5)整合优势资源,寻求共促共赢,拓展新业务合作形式
报告期内,文广集团与特斯拉公司、腾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领域知名企业建立了一系列合作。作为文广集团旗下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公司积极探索现有优势资源的整合升级,努力寻求共促共赢的切入点,围绕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数字转型升级等领域,探寻深度合作共创模式,不断推出符合消费升级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6)践行主流媒体使命,把握主流舆论
公司紧紧围绕宣传党的二十大这一重大主题,大屏小屏联合发力,室内户外全媒体同频共振,精心策划打造迎接党的二十大特别编排,以专区专栏点睛,以专题报道造势,集结一大批优秀视听作品,形成丰富多元的精品内容矩阵,以主流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凝聚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浓厚热烈氛围。
(7)调优布局,降本增效,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及业务经营现状,调优业务结构。同时,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办公场地、改进采购模式、梳理细化工程支出预算、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合理减少运营消耗等举措,提质增效,以管理耕效益。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沈 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世纪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十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二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 71,921,939,20,44,825 路等)。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53,856,475.3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2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后认为: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2023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2%。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3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53,856,475.3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伍佰】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为【壹佰】万元人民币。
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业务报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3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2%。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3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配方案发放80%年终奖金,后续20%年终奖金待年报审计结束后做最终确认和调整,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高管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额予以最终确认。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刘晓峰先生、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刘晓峰先生、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不超过195,800,000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八、十四、十七、十九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准则解释16号”的主要变动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执行“准则解释16号”的主要影响
按照“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将于2023年1月1日执行此项相关会计政策,自2023年第一季度起按此新会计政策核算并披露。由此产生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计入2023年期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因此,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0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 鉴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585,206,291.90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5,151,011.39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4,329,206.37元,无未弥补亏损。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53,856,475.3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59.12%。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所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在冲减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后,公司对各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相关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存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报告等资料,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并根据计算结果,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7.85亿元,其中: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约4.63亿元,主要系持有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可回收价值分别计提减值准备约2.81亿元及约1.57亿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约2亿元;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约0.86亿元;
4、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约0.3亿元;
5、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约0.06亿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度,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为7.85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约7.8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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