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多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5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丁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相关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丁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结合公司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丁兆先生、吴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丁兆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岳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永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杨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梁昕昕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丁兆先生、梁昕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3《关于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4《关于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股东丁兆先生提名郭云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郭云沛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
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选举郭云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邓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孵化园D1栋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1,即公司股东对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相同,即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i.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iv.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款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来信请寄: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中段333号3幢,汇宇制药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编: 641000信封上请注明“汇宇制药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由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有效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3、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5月15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联系电话:0832-8808000
传真:0832-8808111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马莉娜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5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丁兆先生、高岚先生、马莉娜女士、岳亮先生、吴颖女士、杨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龙永强先生、梁昕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二、 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丁兆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系3名,其中龙永强、梁昕昕已由股东大会选举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余1名独立董事尚待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届时将由该名独立董事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了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在此期间王如伟先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补选产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龙永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曙光先生、张长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邓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曙光先生、张长江先生、邓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邓玲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四、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关于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关于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丁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任永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莉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832-8808000
邮箱:ir@huiyupharma.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中段333号3幢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丁兆先生: 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英国剑桥大学药理学博士,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持股比例26.93%;丁兆先生持有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75.043%的出资额,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038,719股,持股比例为2.61%;丁兆先生持有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80.586%的出资额,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7,359,146股,持股比例为1.74%。丁兆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岚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四川省苍溪县百货公司保管员、会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郑州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协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零售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乐语飞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四川乐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截至目前,高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岚先生在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1.06%,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69,311股,持股比例为0.37%。高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马莉娜女士: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医科大学医学信息专业,香港大学SPACE商学院,MBA-FMPM研究生。2001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总经办经理;2009 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马莉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莉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莉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岳亮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信贷员、大客户经理、主任; 2007年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四川汇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四川脊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岳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岳亮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颖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高中。2011年6月至今任杭州又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福州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任永泰县月洲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福建省月洲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福州景昕源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今任福州美鑫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颖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吴颖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潇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学士。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交易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China Huashi group reprensentacao em Angola Limited投资部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成都乾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成都银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晓鹏女士、黄乾益先生分别为母子关系、表兄弟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龙永强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攀枝花市商业储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9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3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四川中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四川博信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龙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龙永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永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梁昕昕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SKEMA商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 China hospitals, Inc 投资助理、投资主管;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民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疗事业部投资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美世纪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东方博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瓴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梁昕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昕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曙光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河南省商丘市药品检验所化验员、药品监督管理员;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硕士生导师;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翔基地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主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凡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竺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曙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曙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长江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本科,曾任包商银行成都分行银行部、包商银行公司金融事业部(成都分部)的高级客户经理、部门主管、部门总经理;曾任徽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风险合规部、分行办公室的市场部经理、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等。2022年3月至今任四川汇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长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长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长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玲女士: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毕业于四川爱华学院。2018年3月加入公司,2018年至今任公司财务出纳;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邓玲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邓玲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兆先生: 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英国剑桥大学药理学博士,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持股比例26.93%;丁兆先生持有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75.043%的出资额,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038,719股,持股比例为2.61%;丁兆先生持有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80.586%的出资额,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7,359,146股,持股比例为1.74%。丁兆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高岚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12月至2002年8月历任四川省苍溪县百货公司保管员、会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郑州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协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零售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乐语飞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四川乐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截至目前,高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岚先生在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1.06%,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汇宇制药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69,311股,持股比例为0.37%。高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任永春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3月至 2019年2月任长春英特法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任永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任永春先生通过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0.0864%。任永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永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马莉娜女士: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医科大学医学信息专业,香港大学SPACE商学院,MBA-FMPM研究生。2001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总经办经理;2009 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马莉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莉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莉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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