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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编号:2023-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杨世成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同步披露。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达成及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的议案

  1. 批准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中,同意3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该3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251,028份期权,将激励对象人数由425人调整为393人;预留授予中,同意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第二、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25,937份期权,注销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11,282份期权,合计337,219份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批准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93人,可行权数量为71,191,616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批准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人,可行权数量为6,430,878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上述三个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相关信息,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019,以及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远海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监事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万敏、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杨志坚、总会计师郑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比较报表进行了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备注:

  2023年1季度由于集装箱航运业供需发生变化,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均值同比下降68.45%。在上年同期业绩基数较高的情况下,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集装箱航运业务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远洋海运直接持有公司704,746,860股A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924,873,037股A股,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Peaktrade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221,672,000股H股,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50,000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6,855,441,897股,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的42.59%。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季度本集团息税前利润(EBIT)为人民币107.2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98.07亿元,降幅73.54%。

  (一)集装箱航运业务

  截至2023年3月末,本集团经营船队包括475艘集装箱船舶,运力达289.34万标准箱。

  2023年1季度,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货运量为5,452,920标准箱,较上年同期下降11.50%。

  1.货运量

  本集团货运量(标准箱)

  

  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货运量(标准箱)

  

  2.分航线收入

  本集团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航线收入(折算美元千元)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航线收入(折算美元千元)

  

  3.主要效益指标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人民币)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人民币)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折算美元)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折算美元)

  

  备注:

  以上分航线收入及主要效益指标美元折算人民币参考平均汇率:2023年1季度6.8872;2022年1季度6.3552。

  (二)码头业务

  2023年1季度,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总吞吐量3,030.54万标准箱,同比上升0.05%。其中:控股码头665.47万标准箱,同比下降11.12%;参股码头2,365.07万标准箱,同比上升3.7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3-02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首次执行日衔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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