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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医疗”)、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路仕”)、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普佳”),均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各为20,000万元。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殷悦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及以下各被担保人2021年数据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 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张波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2.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 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3.84%和13.6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    √适用     □不适用

  (三) 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9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3.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11%。主要为新冠业务营业收入33,270.6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70.40%,以及新冠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随着公司终端累计装机持续增加及终端诊疗活动逐步恢复常态,2023年1-3月,公司自产非新冠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838.36万元,同比增长40.87%,代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34.35万元,同比增长36.9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永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剑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宋永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剑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永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剑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0,452,203.85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8,137.96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4,495,135.5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32,440.1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871,745.3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大额银行存单余额为40,000,00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1 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 年 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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