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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17                       公司简称:绿的谐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的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58,33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6%。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传动装置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机电一体化产品、智能自动化装备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数控机床、医疗器械、半导体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制造领域。

  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谐波减速器的工业化生产和规模化应用,打破了国际品牌在国内机器人谐波减速器领域的垄断。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助力公司战略布局,公司通过自主创新、自主研发,发展完善了新一代谐波啮合“P齿形”设计理论体系、新一代三次谐波技术、机电耦合技术、轴承优化、独特材料改性技术、齿廓修形优化技术、协同高效润滑技术及超精密制造加工工艺等核心技术。公司已通过ISO9001及ISO14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且为我国多项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机电一体化产品、智能自动化装备等:

  1、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

  公司减速器产品按其结构和技术特点可分为以下系列:

  

  注:含“G”型号为高扭矩型,产品结构设计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扭矩承载能力有所提升。

  公司精密零部件产品按其结构和技术特点可分为以下系列:

  

  2、机电一体化产品

  公司机电一体化产品是将伺服系统、谐波减速器、传感器等集成模块,为客户提供更为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机电一体化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系列:

  

  

  

  3、智能自动化装备

  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旨在为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生产线装备,主要产品包括柔性制造系统(FMS系统),基于机器视觉的柔性倒角机、螺纹自动通止检测机等定制化专机,LED半导体装备,数字化工厂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刀具、检具、铝材、电子元器件及轴承等。公司设有采购部,专门负责相关原材料的采购,通过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制定采购计划,同时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询价结果、原材料质量、交货期限等因素,确定原材料供应商及签订采购订单。

  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确定实行评审小组制,按照《供方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符合公司标准的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原材料,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设备、质检能力、过程管理能力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并对相关原材料进行小批量试用,综合考量合格后才可进行采购。此外,采购部每年会组织品质部和技术部门人员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结合原材料质量、价格、交期、服务、配合度等因素,对优质供应商提高采购份额,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淘汰。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加安全库存”,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部分零部件及配件的常规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各类产品的核心工序均由公司自主完成。谐波减速器生产中,公司根据产品不同的性能指标、设计要求、规格型号等,按照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采购原辅材料。公司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的客户订单组织排产,制造部门根据计划部的排产计划进行生产,具体流程包括:订单需求→生产指令→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生产制造→产品入库→成品出货。公司主要通过MES(制造执行系统)对生产环节信息流进行控制,实现生产指令、工序安排、生产进度等实时数据的传递和共享。

  精密零部件产品存在非标准化、多品种、高精度要求的特点,具有明显的定制化特征,其生产以客户订单需求为导向,通常由客户提供具体技术标准及设计方案,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

  (2)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部分零部件及配件的常规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外协加工工序包括粗加工、材料处理等环节。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可以更加及时地响应客户需求、减少成本投入、提高供货速度,将有限的资源与精力集中在谐波减速器等产品的核心工序。公司外协采购模式为包工不包料模式,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并说明加工需要,由外协供应商负责进行加工后,公司将加工后的半成品取回并支付加工费。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具体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

  (1)境内销售

  境内销售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机电一体化产品、智能自动化装备等,其中,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产品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精密零部件、智能自动化装备采用直销模式。

  一般而言,公司对长期合作、有直销需求客户及部分公司所在地周边区域客户采取直销模式,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并由销售部负责客户的订单跟踪以及售后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对于部分客户,公司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经公司考核认证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并提供服务,该模式能够有效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扩大产品销售及市场覆盖范围。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客户向公司买断产品后进行销售。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选择标准,主要考虑经销客户的资金实力、渠道控制力、人力资源配置、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产品了解及推广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市场拓展能力等。公司按照《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包括销售流程对接、产品配送、日常管理等。

  (2)境外销售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等,其中谐波减速器和机电一体化产品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精密零部件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取FOB国际贸易方式结算。公司少数境外经销产品主要通过进口国当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我国精密减速器行业发展较晚,谐波传动技术于20世纪60年代初引入我国,后来逐渐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数控机床、医疗器械和核电等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外资品牌占据,且产品售价较高、交货周期较长,成为制约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国产替代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动能加快孕育,智能制造、数字化生产成为近年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对经济运行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内谐波减速器产业也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不断发展。谐波减速器行业受益于政策和主要下游行业的驱动,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国内从事谐波减速器的研发和生产的厂商有所增加,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产品系列逐渐丰富,并已成功突破了国际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国产自主品牌通过与国内机器人生产商达成合作,其在国内市场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目前国内已有公司以及中技克美等谐波减速器厂商实现量产。

  综合来看,我国谐波减速器行业处于成长期阶段,市场成长迅速,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市场,但以精密谐波减速器产品为代表的核心零部件总体供给量存在较大缺口,下游装备制造厂商需求尚未得到满足。随着行业内企业规模化生产的实现与下游工业机器人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

  谐波减速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均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以及研发资源。随着工业机器人以及各行业的飞速发展,谐波减速器呈现快速迭代的特点,这需要行业内的企业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并准确把握技术的发展趋势。

  此外,不同行业,不同用户对谐波减速器的技术需求也是不同的,只有充分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才能研发出更适合用户真实需求的产品。新进企业若不能在短时间内有重大技术突破,实现技术跨越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因此,谐波减速器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谐波减速器的加工不同于传统机加工行业,属于超精密加工,同时需要保证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等要求。对企业的加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全球减速器市场中谐波减速器行业龙头为哈默纳科,公司是全球仅次于哈默纳科的谐波减速器厂商。RV减速器的行业龙头为纳博特斯克。目前在精密机器人减速器市场中,哈默纳科、纳博特斯克凭借悠久的历史、雄厚的资本实力和长期的技术积累,占据了全球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市场70%左右的份额,其与以ABB、发那科、库卡及安川为代表的国际四大机器人厂商的合作历史悠久,在全球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市场中占有先发优势。

  在国内企业中,公司作为国内谐波减速器行业龙头企业,较早地完成了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技术研发并实现规模化生产,在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领域率先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在行业内确立了竞争优势,并极大地降低了国产机器人企业的采购成本及采购周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一大批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行业的优质龙头客户,并成功跻身国际主流市场。

  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2021年,我国谐波减速器市场最大的两个外资品牌——哈默纳科和日本新宝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由46%降低至42.9%。国产谐波减速器替代进程加快,其中,绿的谐波作为国内谐波减速器第一大龙头,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在业内建立起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已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内谐波减速器细分领域竞争优势明显,2021年国内市场占有率已提升至24.7%。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机电一体化是指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等技术有机结合的综合性技术。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机械与电子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光、机、电、液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机电一体化技术已成为实现机械工业高效、自动化和柔性化的关键所在,以数控机床、机器人等为代表的典型机电耦合产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在机电一体化、模块化成为行业发展重要趋势的背景下,国内外领跑企业纷纷开发一体化模块。国际谐波减速器厂商提出“整体运动控制”,将谐波减速器与电机、传感器等组合,提供高附加值模块化产品,由此成功打开半导体、光学、测量等下游市场;国际机器人厂商通过液压控制技术发展大大提升机器人运动性能。公司也适时研发机电一体化产品,融合集成谐波减速器、超扁平力矩电机、EtherCAT总线型驱动器、编码器、制动器、智能传感器等于一体,研发液压控制产品,适应精密传动装置的未来市场需求。随着工业生产向着高精密度、人机协作、移动灵活等方向发展,机电一体化作为可以贴合上述发展趋势的工业技术,在精密传动装置领域的技术路线中也得以越来越广泛发展,其典型应用场景如下:

  1)工业机器人关节

  关节是实现机器人行动和执行任务的关键技术部位,目前机器人关节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装配成本高、关节体积大等。一体化的机器人关节设计是将精密减速器、电机及驱动器、传感器等组成一个基本的传动单元,可以提高机器人的灵活性,减少制造时间和总体成本。通过采用模块化关节,拥有标准化的独立工作单元,同时能够与各种其他部件和系统接口匹配,以创建复杂的机器人系统。总体上,工业机器人采用机电一体化关节设计已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

  

  2)电液驱动关节

  液压传动是以液体为工作介质,通过驱动装置将原动机的机械能转换为液体的液压能,然后通过管道、液压控制及调节装置等,借助执行装置,将液体的压力能转换为机械能,驱动负载实现直线或回转运动。足式机器人腿部的运动可以通过液压驱动系统实现,由伺服电机驱动液压泵,通过过滤器、歧管、蓄能器和其他管路系统向机器人的腿部执行器输送高压液压油。液压系统正在向机电液一体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机电一体化可实现液压系统的柔性化和智能化,充分发挥液压传动出力大、惯性小、响应快等优点。

  

  

  3)机床数控转台

  近几年,随着我国高端制造业客户对零件加工的精密度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工业母机的国产数控机床向高响应、高效率、高精度、高刚性方向发展,其中,数控加工中心(特别是四轴、五轴机床)的需求增长迅速,带动了与之相匹配的数控转台快速发展。数控机床加工精度很大程度上受数控转台承载力及动态特性影响,因而高性能的数控转台设计、制造一直是数控机床领域的难点问题。

  数控转台为复杂机电系统,是数控机床的主要功能部件之一,能极大提高数控机床的加工效率、加工精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数控机床整机的加工性能和技术水平。在高端数控机床加工中,数控转台通过提供机床回转坐标,作为机床的第四/五轴,起到保障加工质量的关键作用。

  由于谐波减速器具有精度高、体积小、传递扭矩大、成本低等优点,以谐波减速器和伺服电机为主要组件的谐波转台能够适应各种机床的生产需求,近年逐渐受到关注。谐波转台主要满足精密模具、新能源、高端装备、半导体、医疗器械、3C等领域的加工需求。

  4)移动机器人旋转关节

  移动机器人为实现多自由度,其各个部位的控制均需在关节处搭载电机,故电机数量较传统工业机械人有大幅提升。类比工业机器人,“电机+减速器”的集成逐渐成为移动机器人需要大角度旋转的关节(以下简称“旋转关节”)的主要动力组合。随着移动机器人部分关节因体积、重量等边界条件限制,需要采用轻量化的技术路径,谐波减速器凭借体积小、质量小、减速比大、扭矩密度较高、轴向尺寸小等特点以及能在密闭空间、介质辐射的工况下正常工作等优点,“无框电机+双编码器+力矩传感器+谐波减速器”这类方案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表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3,155,48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2,297,766.5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6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余额3,500.00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实际补流22,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收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实施方式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1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有效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收入。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收入,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有关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将严格按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度为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以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营业收入金额。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纪翌

  注册资本:4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18号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动化设备系统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左晶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259号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55%,苏州极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8.14%,张家港国泰星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31%。

  3、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左昱昱

  注册资本:1,4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1层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绿的谐波持股34.28%,张华军持股30.00%,门广亮持股25.72%,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世海先生担任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是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左昱昱、左晶共同通过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51.5464%股权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34.28%股权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的谐波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绿的谐波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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