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2000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6、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浙江林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育才路3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银林
实际控制人:王银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房屋拆迁、道路货物运输、机电安装。建筑原材料、建筑辅助材料、五金配件、消防设施及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8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普罗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以南,光谷七路以东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园企业加速孵化器1.1期5号楼5层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魏良
实际控制人:冯魏良
经营范围:从事农业环保科技、生物制品、饲料、有机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物制品(食品级蛋白、抗菌肽、氨基酸型口服液、精油、甲壳素)、动物饲料、有机肥、初级农产品、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批发兼零售;水产品养殖、批发兼零售(不含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农业景观开发;农机服务(不含维修);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林盛建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45%,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林盛建设为公司关联方。
2、普罗欧为公司原控股孙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45%。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路德尚水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转让其所持有的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武汉)有限公司55%股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相关股权转让前,公司认定普罗欧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林盛建设购买服务(含基建项目工程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