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2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6,851,033.81元和资产减值损失189,330,188.5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与上年相同。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5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副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3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1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如存在兼职,以基本年薪孰高确定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预计2023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或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级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3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3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向关联人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保理业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及农业供应链服务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将产品SKU从年初的200多个优化至年底的71个核心单品,其中高端及中高端产品销量提升87%,占比从14.8%提升至24%。
2、油脂加工业务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2022年,东方银祥油脂进行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已完成毛棉籽脱绒剥壳车间建设,形成了1500吨/日棉籽加工能力,成为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
3、豆制品加工业务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10大产品系列,180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市。
4、农产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
公司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分销,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水稻、大豆为主。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呼兰、兰西、红兴隆、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一是以锦州港为核心,依托港口能辐射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开展坐港购销经营业务。通过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大宗农产品销往南方港口进行分销,或者直接销售给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如九三供应链等公司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和物流网络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个季度减少的原因为第四季度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处于高位,为降低经营风险缩减农产品贸易业务量。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存在较大变化主要为第四季度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更名为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22.30亿元,同比减少4.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83.26亿元,同比减少5.60%。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72亿元,同比减少14.56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6亿元,同比减亏42.08%。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更名为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减少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开展菜油、菜粕、豆油、豆粕、玉米、大豆、水稻、普通圆粒大米等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预计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通过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措施,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东方粮仓为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主体,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与所经营的商品或采购原材料品种相符。
(二)交易金额和资金来源
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在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以上金额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场所主要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菜油、菜粕、豆油、豆粕、玉米、大豆、水稻、普通圆粒大米等。交易类型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存在因价格波动,期货与现货的价格严重背离,从而无法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且由此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者亏损。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交易合约缺乏流动性,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平仓的风险。
3、资金风险:存在因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导致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迫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相关期货业务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的风险。
5、信用风险:因交易对方没有办法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或者直接违约,造成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该风险主要存在与期货交割过程中,交易预付保证金并由交易所担保,风险较低。
(二)风控措施
公司制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修订)》,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
1、公司设立期货企业领导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的整体决策,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业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子公司董事长/总裁,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控制。
2、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应对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和资金风险。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当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业务领导小组。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4、审慎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聘期货业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期货专业人士、风险管理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公司相关部门有权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对控制生产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等有着积极作用。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关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利用衍生工具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建立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限额、品种、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规定,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避免风险,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对公司相关农产品加工、贸易业务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的相应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遵循审慎原则适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总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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