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38 公司简称:海南椰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92,663.01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积未分配利润-293,168,144.15元。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大类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酒类业务
(1)白酒行业发展状况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酿酒总产量671.24万千升,同比下降5.58%;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共963家,其中亏损企业169个,亏损面达17.55%;累计完成产品销售收入6626.45亿元,同比增长9.6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01.72亿元,同比增长29.36%。
“十三五”期间,在“少喝酒、喝好酒”的消费理念的引领下,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双重因素共同推动了规模以上白酒企业数量大幅减少,产销量逐年下降,我国酒类消费市场容量趋于稳定,单位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水平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与此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亏损面逐年上升。总体来看,我国白酒产业已经进入到“总量下降,存量竞争”阶段,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①酱酒发展情况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酱酒产能约70万千升,同比增长16.7%,约占我国白酒总产量的10.43%;实现销售收入约2100亿元,同比增长10.5%,约占我国白酒总销售收入的31.69%;实现利润约870亿元,同比增长11.5%,约占我国白酒总利润的39.51%。
根据《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白酒行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白酒行业销售收入达到8000亿元”。按照未来酱香型白酒市场份额达到30%测算,预计到2025年,酱香型白酒行业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55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6.50%。
②配制酒发展情况
2022年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快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针对年轻消费群体、国外消费群体发展多样化、时尚化、个性化、低度化白酒产品。
随着大众饮酒观念逐渐理性,而且随着90后成为饮酒新生代之后,配制酒更受年轻一代的欢迎,微醺感成为健康、适量饮酒的代名词。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包括配制酒在内的低度酒市场销售规模整体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将突破5000亿元。传统品牌和新品牌都在纷纷布局配制酒市场,市场供给充裕。
(2)健康保健酒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保健酒市场依旧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市场预测,保健酒预计仍将以约8%的平均年增长速度保持增长,到2025年,全行业保健酒产量将达到133万千升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9%。
2022年保健酒行业将成为享受政策红利的市场,根据《保健酒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署,我国保健酒业将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管理和技术创新,将现有产品与高新技术相结合,促进其升级换代,扩大保健酒行业企业的知名度。
(3)露酒产业发展趋势
从分类来看,露酒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酒类产品,高质量的露酒不仅要求有好的基酒,还要有独特的中药配方,同时有科学的药材成分提取的工艺和露酒的配制方法。2022年6月1日,《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新国标的发布,使露酒有了明确的定义,使露酒行业发展迎来转折点。数据显示,当前中国露酒已经达到500亿规模,预计“十四五”期间,露酒产品的销售收入将以10%—20%递增,到2030年或将突破2000亿。
2、椰子汁及软饮料行业发展情况
椰子汁产品是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另一重要平台,隶属于植物蛋白饮料,不仅极具海南特色,而且符合健康饮料市场发展潮流和趋势。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2-2027年椰汁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显示:当前,中国植物蛋白饮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我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市场规模约为1234亿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6年有望达到1406亿元,整体保持正增长走势。
从消费需求来看,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健康饮品的需求越来越高,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对饮品产品的创造与升级,而椰子汁植物蛋白饮品由于富有营养价值、具有健康属性的天然优势,在饮品市场上的份额也逐年提升。从增长空间来看,中国植物蛋白饮料人均消费量低,对比发达市场仍有提升空间。在盈利方面,我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盈利能力较高,养元、承德露露、维他奶集团、达利园食品等头部企业平均毛利率水平约为39%左右。
随着植物蛋白饮料受关注度的提升和软饮料市场规模的稳定爬坡,公司未来将持续发挥椰岛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利用战略合作者的渠道优势,同时强化自营渠道建设,将椰岛打造成饮品市场的强有力的竞争者。
3、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情况
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出口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1.7%,进口0.56万亿元,同比增长4.9%。过去几年全球经济增长趋势的减弱,跨境进口行业受到冲击不小,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宽松政策的释放,消费市场复苏,“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营商环境”等逐渐成为地方经济工作部署的高频词,展现了新年的开局势头,释放了全力拼经济、奋战开门红的强烈信号。2023年,商务部表示将合理扩大进口,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各国优质产品进口,从而稳定全球贸易供应链。目前,海外出境恢复,境外消费热潮也要到来。作为吸引消费回流的重要渠道,跨境电商行业必将迸发新的机遇。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围绕“大健康产业”为中心主干,以滋补型椰岛鹿龟酒、轻养型椰岛海王酒和原产地精酿白酒为公司的“一树三花”战略布局,主要产品包括“椰岛鹿龟酒”、“椰岛海王酒”、“贵台”等。此外,公司布局椰汁类生态饮品和软饮料(非碳酸)业务板块,并结合海南自贸港政策,开展“全球购”进口精品销售及跨境电商经营。
(二)经营模式
1、酒类业务
酒类业务的经营模式为“研采产销管”模式,按照上下游产业链,划分为“科技研发—原料采购—成品生产—市场销售—客户管理”等五个环节。
(1)研发模式:公司设立技术中心进行生产工艺及产品研发工作,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销售部门的反馈和市场调研,技术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新产品研发方案及计划,负责新产品酒体开发研制与老产品改良,结合椰岛传统中药材酿泡工艺,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
(2)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均采取市场采购模式,大部分原料采取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竞标报价进行采购,多种采购模式均以质量、服务及成本的管控为中心进行。酒业公司采购部根据公司销售要货计划和生产计划开展相关物资的采购业务,公司建立《供应商选择管理办法》,通过询价、比价及洽谈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按照《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实施评价考核管理,建立优胜略汰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
(3)生产模式:公司成品酒生产流程包括原酒酿造、酒体设计、酒液配制、成品灌装四个环节。根据酒业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再将不同任务分解到各车间,由各车间组织实施;酿造车间酿造的原酒经过陈酿分级后,按照不同产品配方与中药材提取精华融合,在不锈钢储罐内封闭储存陈酿四个月以上,陈酿的酒液经过滤后进行成品酒灌装,公司根据市场订单和销售规划确定成品酒生产计划,灌装车间按照生产计划灌装生产。
(4)销售模式:公司因地制宜,结合市场经销商实力,采取直营+省级代理商、地市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相结合的多元化、灵活的招商布局方式,合理设计经销价格层级和政策,给与合作客户广阔的发展空间。针对传统区域和传统产品,采用直营+省级代理的经销商模式,并由公司牵头以省级代理商为依托开发市级、县级经销商;针对新开拓区域,采用地级或县级代理模式;新开发产品,以区域代理模式面向所有社会经销商招商。在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公司在销售区域内选择优质经销商合作,签订经销协议,由经销商负责约定区域内指定产品的仓储、分销、配送、推广,并向终端门店或二级批发商提供配套服务,配合公司落实相关营销政策。除传统渠道外,椰岛鹿龟酒高端产品面向特定大客户实施定制专销策略;在电商平台,在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唯品会、抖音商城等全网主流电商平台开设自己的官方旗舰店,同时采取“授权运营+经销合作+电商自营”的全方位整合营销立体运营模式,积极与酒类垂直类电商进行专销定制开发战略合作。
(5)经销商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目标牵引和考核,根据年度目标,进行季度分解,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调整经销区域、降低经销资质直至取消经销权的奖惩措施。公司全面引入基于产品一瓶一码的二维码管控体系,保证每一瓶产品的防伪和溯源,实施全国统一渠道价格体系,加强了对物流和市场秩序的管控力度。
2、饮料板块
饮料业务主要采取自主研发、代工生产、与战略合作方合作的经营模式,主要销售渠道是餐饮及其它流通渠道,包括副食、商超、便利店等销售渠道。
3、全球购商业
全球购作为公司健康消费产业链中重要的板块,致力于打造全球健康消费品生态产业链综合运营商,全球购通过构建独特的商业发展模式,线下布局门店,以跨境电商、一般贸易的形式,集合全球优质健康消费品。在运营模式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融合跨境、一般贸易以及卡券团购等多种业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贸易业务中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报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更正,前三季度累计同时减少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31,089,873.25元。本次调整将使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但不会对公司同期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修订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减少4.17亿元,降幅50.03%,其中:酒类收入30,903.84万元,同比减少8.24%;饮料收入5,479.19万元,同比减少17.4%,酒类和饮料销售均有所下降;贸易收入816.23万元,同比减少97.98%,主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将贸易业务中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所致;其他类收入4,442.99万元,同比增加65.64%,主要为本期跨境零售业务及租赁资产相关收入增加所致。
2022年全国市场经济形势放缓消费市场不振,酒类及饮料业务市场动销较为缓慢,酒饮收入未能达到预期,同时因酒类业务战略调整使产品品系变动导致酒类整体毛利率降低,因此营业毛利无法覆盖经营费用,公司出现较大的经营亏损。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利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南椰岛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受托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受托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3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
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酒类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酒类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酒类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酒类销售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酒类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证券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23-040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及
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dugwS56E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椰岛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海南椰岛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鹏,财务总监符惠玲,独立董事刘明志(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dugwS56E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蔡专
电话:089866532987
邮箱:yedaohainan@163.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34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向全体监事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92,663.01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积未分配利润-293,168,144.15元。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36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资本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316.81万元,实收股本为44,8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形成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因公司酒饮收入未能达到预期,同时酒类整体毛利降低无法覆盖当期经营费用导致经营亏损。截至报告期末,未弥补亏损金额累计-29,316.81万元,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针对弥补亏损采取如下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深耕市场建设
围绕“大健康产业”的战略规划,聚焦主业发展,通过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打造大单品培育大爆品,并开展持续的深耕市场、拓展市场建设,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2、销售体系优化变革
通过不断优化销售管理体系,挖掘现有资产和业务结构,推动各项业务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加大对销售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推动科学严谨的绩效考核,从而全面提升销售团队的执行力,激发营销团队的创造力。
3、增强内部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在内部管理方面以结果导向为原则,以提升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内部管理为抓手,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将业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与激励挂钩,强化经营管控效能。同时,开展精细化管理,科学地做好营收、成本、利润的预测,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开源增收,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未弥补亏损虽然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3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子公司海南洋浦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脂及豆粕类贸易业务。2022年末,公司对贸易业务商业模式重新进行了梳理。经查,公司在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中可能不完全具有主要责任人的特征。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贸易业务中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本次变更贸易部分的收入确认方法构成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本次差错更正,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科目没有影响,对合并利润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三)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23-03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 9:00—17:30(异地股东可发送邮件 yedaohainan@163.com
进行登记)。
(五)登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董事会办
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532987
邮箱:yedaohainan@163.com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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