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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0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并结合审计工作需配备的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2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DSPL”)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3年)(以下简称“《续期协议》(2023年)”),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DSPL之间的日常海外经销产品行为,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项关联交易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仅有与交易非关联的董事参与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展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开发国际市场,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以下简称“《经销协议》”),该协议于 2023年3月4日到期。现公司拟与DSPL签订《续期协议》(2023年),约定将《经销协议》续期一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与DSPL在《经销协议》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提交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三位独董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1.基本情况:

  DSPL是Diageo集团下属公司,于1968年4月9日在新加坡成立,并作为Diageo亚太区域总部,负责该区域内(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以及澳大利亚)Diageo的海外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DSPL 与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均为Diageo集团下属公司,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持有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2、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金额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

  3、合同有效期:2023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

  4、合同范围:公司向DSPL销售公司生产的白酒商品。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将按DSPL的订单向其供应产品,公司应在接到其订单后三个月内交付产品。DSPL不得向经销区域以外的任何客户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二)定价政策

  双方将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利用Diageo的国际市场经验和渠道,帮助水井坊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品牌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水井坊的品牌建设和海外市场拓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高端白酒品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双方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公平合理,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DSPL于2023年4月27日签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3年)。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3、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4、 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

  按产品档次,“高档”主要代表品牌为水井坊品牌系列,“中档”主要代表品牌为天号陈、系列酒。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0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858,200股, 以487,503,1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627,39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8,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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