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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8),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53,486,224股,每股发行价29.01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63.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9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144,570.2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41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3日出具证监许可[2021]645号文《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0,229,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1年6月22日止,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229,335股的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2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820,665.8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8,206.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计人民币812,459.21万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64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万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2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638号验资报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8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目前持有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股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减持所持拓荆科技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合理配置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目前持有的拓荆科技股票。拓荆科技于2022年4月 20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7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拓荆科技《招股说明书》中锁定期的要求,公司可以自 2023年4月20日起对所持有的拓荆科技股票进行减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拓荆科技股票,合计不超过1,264,787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8月16日。在此期间内,若拓荆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法定代表人:刘静

  注册资本:12647.879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拓荆科技股票10,622,547股,占其总股本的8.40%。

  (二) 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定价依据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上述股票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后续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提名函》,原任董事欧阳昳昀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提名杨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欧阳昳昀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公司对欧阳昳昀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杨卓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杨卓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杨卓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杨卓先生简历

  杨卓: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加入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历任评审处副处长、客户五处处长。2023年加入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三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杨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7.31%达9.49亿元的基础上,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约12.23亿元,同比增长28.86%。公司的刻蚀设备在国内外持续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在国际最先进的 5 纳米芯片生产线及下一代更先进的生产线上,公司的CCP刻蚀设备实现了多次批量销售,已有超过200台反应台在生产线合格运转。公司的ICP刻蚀设备不断地核准更多刻蚀应用,迅速扩大市场并不断收到领先客户的批量订单。本期刻蚀设备收入为 8.1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94%,毛利率达到 47.29%;公司的MOCVD 设备在新一代 Mini-LED 产业化中,在蓝绿光 LED 生产线上继续保持绝对领先的地位,本期 MOCVD 设备收入 1.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00.48%,毛利率达到 40.09%。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58亿元,同比增长约134.98%,主要系本期收入和毛利增长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0.41亿元,以及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为收益0.4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亏损0.69亿元增加约1.17亿元。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动主要系:(1)本期公司因股权投资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为收益2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亏损1.01亿元,增加约1.01亿元的利润;上年同期的亏损1.01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中芯国际和天岳先进的股票价格在2022年一季度有较大下降;(2)本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收益为0.3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0.04亿元增加约0.33亿元。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1亿元,同比增长22.22%。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志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伟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尹志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伟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志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伟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微公司”)拟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励”)6.7575%股权。

  ● 本次交易采用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标的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5,790.21万元,公司将在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能够审议的关联交易价格范围内参与竞价。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上海睿励在技术研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和业务等方面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睿励成立于2005年6月27日,注册资本55615.8051万人民币,公司基于经营战略发展考虑,拟以自筹资金通过竞价摘牌的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6.7575%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标的股权挂牌出售,标的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5,790.21万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在申请公开挂牌之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标的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批准等程序。

  因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13%的股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13%的股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FENG YANG(杨峰)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55,615.8051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74781787F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佗路68号6幢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半导体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海睿励系公司董事长尹志尧担任现任董事长、公司监事黄晨担任现任董事的企业。此外,上海睿励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上海睿励,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标的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5,790.21万元,公司将在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能够审议的关联交易价格范围内参与竞价。定价机制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3年4月3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6.7575%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该项目编号:G32023SH1000082),该项目目前处于信息披露期。本次交易挂牌价为5,790.21万元,挂牌价定价依据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公司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在挂牌价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能够审议的关联交易价格范围内参与竞价,成交价格及成交与否都存在不确定性。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集成电路芯片生产设备包括光刻、刻蚀、薄膜、工艺检测、清洗、离子注入等诸多个细分种类。工艺检测设备是为芯片生产各工艺提供监测数据以确保各项工艺指标满足要求从而提高成品率的关键性设备。随着芯片工艺不断向更小节点发展,芯片生产过程中的所需检测的步骤和频次越来越高,对工艺检测设备的需求量随之增加。

  公司本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购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6.7575%股权系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业链延伸,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上海睿励在技术研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和业务等方面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目前上海睿励经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分担上海睿励的亏损。

  七、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购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6.75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阳昳昀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欧阳跌昀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采用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本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购睿励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6.7575%股权的事项系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业链延伸,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4: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电话登记、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潇

  电话: +86-21-6100 1199

  传真: +86-21-6100 2205

  地址: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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