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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下转C4版)

  

  二二三年四月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董事李源光、独立董事贺强、独立董事王建新投出弃权票,董事长张喜芳、董事任凯因个人、工作等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法善、独立董事张金清对于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公司副董事长赵英伟、总裁林德琼、首席财务总监赵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

  上述事宜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2.1.1 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信托)

  英文:China MinSheng Trust Co., Ltd.(缩写:CMT)

  2.1.2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喜芳

  2.1.3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05

  公司网址:www.msxt.com

  公司电子信箱:minshengtrust@msxt.com

  2.1.4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裘骆红

  联系电话:8610-85259066

  传真:8610-85259080

  电子信箱:dshbgs@msxt.com

  2.1.5 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日报

  2.1.6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1.7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2 公司组织结构

  3. 公司治理

  3.1 公司股东

  3.1.1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六家股东。持股比例10%以上(含10%)的股东两家,具体如下:

  注: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违反承诺质押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2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

  3.1.2.1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1.2.2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1.2.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2 公司董事

  注:1、董事马骅、田吉申因身体原因,于2021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

  2、董事任凯因工作变动,于2021年10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换选议案。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贺强、王建新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4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

  3.3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注:1、董事马骅、田吉申因身体原因,于2021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

  2、董事任凯因工作变动,于2021年10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换选议案。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贺强、王建新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4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

  3.4 监事

  注:报告期内,监事会主席方舟在监事会到期换届前,于2022年7月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任。

  3.5 高级管理人员

  3.6 公司员工

  4. 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和战略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要求,以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最高准则,持续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和清收力度,全力做好涉众维稳工作,在将客户维稳、风险化解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强化风险控制,做好风险防范,坚持稳中求进,总结过往经验和教训,稳步地推进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拓展,回归信托本源。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

  信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

  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同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管理信托资产984.49亿元,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规模57.86亿元,公司固有资产总额达到117.16亿元(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信托受益人支付的投资收益总额达18.21亿元(含私募基金)。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最大化地维护受益人利益。

  4.2.1 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上年存续信托项目310个,存续信托本金余额1,207.99亿元,报告期末,存续信托项目289个,存续信托本金余额991.79亿元,信托资产总额984.49亿元。

  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如下: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4.2.2 私募基金业务

  截止2022年末,公司存续基金项目12个,存续基金本金余额57.86亿元。

  4.2.3 固有业务

  公司固有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金的同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谨慎稳健原则,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业务风险防范与风险监控。报告期末,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如下: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母公司。

  4.3 市场分析

  2022年,尽管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国际环境动荡,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发散发等不利因素冲击,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宏观经济企稳回升。

  从信托业整体情况看,2022年作为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的元年,信托业在稳固转型成果的基础上加快转型步伐,融资类及通道类业务持续压降,资产投向不断优化。未来在监管引导下,信托公司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合规经营理念,高度重视存量业务的风险化解工作,构建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控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影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在新的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即将推行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将围绕新业务分类方向,积极推进业务转型,防范化解风险,进入由规模发展到质量提升的转型阶段。

  4.3.1 影响行业发展的挑战性因素

  行业营收压力加大,持续盈利能力面临考验。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资管新规”等因素影响,全行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均呈现下滑态势。据报道,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838.79亿元,同比下降369.20亿元,降幅30.56%。2022年4季度末,信托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62.43亿元,同比下降39.76%。已披露财务数据的55家信托公司中超过一半营收与净利润均同比下降。

  从粗放扩张到收缩整顿,存量压力面临化解。近年来,在国内经济承压、房地产行业逐步进入下行周期背景下,信托行业风险事件频发,化解风险成为信托业的重点任务之一。不少信托公司正在积极探索灵活创新风险资产的处置方式,化解存量风险,同时做好风险的提前识别,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4.3.2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即将发布,行业迎来转型发展契机。2022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各类信托服务的实质,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计25个业务品种,进一步强化了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新规的发布将有望引领信托行业加快回归本源,实现行业发展模式的高质量转型,进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水平。

  个人养老金发展、人口结构转变长期利好养老慈善领域发展。2022年中国人口总量首次迎来“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特征日益显现,人口结构的转变将会推动居民财富结构和规模的重大变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对金融产品提出了“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要求,与慈善信托财产“合法、安全、有效”的财产运用原则相契合,有望为信托公司涉足养老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根据《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公司已建立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内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财富管理委员会。

  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建立了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的治理结构。

  公司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授权指导下建立了制度及流程管理体系,覆盖法人治理结构、信托和固有业务管理、发行和销售等财富管理、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管理、项目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及考核管理、合同档案等综合管理、稽核审计管理等前、中、后各个环节。公司根据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公司市场定位、公司内部管理等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 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

  公司已构建内部控制职能体系,实现内部控制职能的分层控制:公司已建立首席风险控制总监和首席法律合规总监管理下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具体由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运营管理总部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合作;同时,公司建立了稽核管理体系,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活动实施稽核管理,由稽核管理总部具体负责。

  4.4.2.2 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制度、程序及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

  按照各项政策制度内容,分别由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公司审批、各管理总部审批,其中公司治理层面的相关制度及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批;公司经营方面的制度,根据具体内容,分别由董事会或公司内部审批;在上述审批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各管理总部可制定相关操作规则、指引,明确具体要求。

  (2)业务控制制度

  在项目和合同文本审核、资金拨付和执行过程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信托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和固有业务三大体系的管理制度。在业务前期审核、资金拨付和执行过程管理等环节,依据《固有业务管理办法》、《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项目发行及放款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各类业务操作指引,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并根据信托行业发展和经营需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

  (3)对外担保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及业务审批授权体系中,对于对外担保的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4)内部监督与问责制度

  公司依据《稽核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全员问责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及时将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公司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涵盖相应制度规范报告责任主体、报告形式、报告流程、报告频率等事项。报告期内,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于信托业务、基金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履行了报备或报批手续,对于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详细的信息反馈,并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机制实现公司与委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根据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监督评价与纠正体系体现在多个层次:监事会作为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稽核管理总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和运营管理总部主要通过现场调查、法律文本审核、资金拨付审核、过程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基于金融行业运营环境和信托业特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还可能承担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及战略风险等其他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

  公司围绕总体经营和发展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风险管理工作贯穿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对业务经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稳健经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确立了如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和政策:

  (1)匹配性原则。风险管理策略与业务发展战略有机结合,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须与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等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予以调整。

  (2)全覆盖原则。风险管理工作覆盖各项业务条线和各种业务类型,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面临的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到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全部管理环节。

  (3)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负责对各项业务独立开展风险管理,各部门和岗位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各项业务操作环节交叉控制或监督,防止操作失误或舞弊发生。

  (4)有效性原则。各项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公司逐步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设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标准,使风险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

  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在公司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职能构建而成,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管理架构下,业务条线、风险管理条线、稽核审计条线三道主要防线组成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以“三会一层”为基本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各方职能,建立了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和高度统一的战略共识,为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创造良好前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承担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和最高决策职能,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战略、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保障风险管理所需资源,掌握公司总体风险状况,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设立首席风险控制总监、首席法律合规总监。首席风险控制总监负责制定并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管理程序和控制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管理部门和各业务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或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同时负责监督公司固有、信托和基金项目评审及通过后实施过程的管理和审查,组织制定包括项目持续检查、评价、预警和处置的风险监控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项目风险排查、紧急预案、风险化解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报送风险排查报告。首席法律合规总监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和合法合规审核体系及相关制度、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管理部门和各业务机构开展法律合规管理工作。

  公司风险管理中,业务条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日常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稽核管理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责情况的稽核管理和审计责任。在业务管理方面,公司实施专业化评审和审批执行相分离制度,提高风险识别及把控能力,规范业务审批及决策管理。公司设立项目评审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等进行独立评审,并根据审批权限规定最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具体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公司设立稽核管理总部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并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稽核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从而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效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公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是指因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交易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基金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等影响,部分交易对手经营情况及流动性状况受到较大影响,信用风险加大。公司持续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进一步优化信用风险评审标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流程,选取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同时通过抵押、质押、保证、限额管理等措施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严格落实前期详细尽调、中期独立审查与评估、后期及时跟踪管理,针对存量项目中交易对手违约事件,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法律手段化解风险,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最大限度保护受益人合法权益。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所开展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涉及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自营业务、信托业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投资信托业务等。对于此类业务,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合理配置资产,通过合理的交易安排和严密的管理措施,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最大限度上保障受益人的资金安全。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如销售下降、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因此对于此类业务同样采取严格的流程要求以及尽可能取得有效增信措施来防范风险。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者有关责任人出现失误、欺诈等问题,公司没有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或做出的反应明显有失专业和常理,甚至违规违约;公司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或者无法出具充分有效的证据和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对于此类风险,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明确并不断优化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同时,由稽核管理总部按期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稽核,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审计,通过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加强内控等手段有效防控操作风险。

  4.5.2.4 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资管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产品兑付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以及公司因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偿付到期债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受外部宏观环境、交易对手、产品期限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出现流动性风险。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全面评估各类投资资产的估值计价和变现能力,根据公司整体流动性缺口情况统筹协调,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司的资金监测和流动性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流动性管理手段,以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5.2.5 其他风险状况

  信托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还包括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守法律、法规等可能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从而给公司或投资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可能遭受的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声誉风险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导致外部负面评价的风险。战略风险是指因公司作出不利的经营决策、未妥当地执行决策、或未能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变化作出准确反应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现风险,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均有所增加。

  4.5.3 风险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及业务特点,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策略的适应性;把握业务风险特征,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强资产准入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制度规定和相应程序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决策者充分了解业务涉及的信用风险。公司强调全流程风险管理、强调风险管理关口前置、强调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强调业务政策的及时调整、强调对交易对手履约情况的持续跟踪,依托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各类业务准入政策、业务报审及审批流程等为抓手,持续完善和优化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严控资产质量水平。由业务部门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深入的信用调查与分析,形成客观、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和运营管理总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尽职调查情况,独立开展有关调查,对项目信用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核,对于融资类业务严格落实贷款担保等措施,对抵(质)押物权属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力量客观、公允地评估抵押物价值;对于投资类业务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流程进行信用评估,选取具有较高资质的交易对手,从多个维度对投资业务设定风险限额,通过分散投资、设置合理投资节点、设置对赌条款等多项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业务部门和运营管理总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同时密切关注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抵(质)押物价值和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变化和价值变动,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发生风险预警时,业务部门和运营管理总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以防范风险的发生或扩大;稽核管理总部按照制度程序进行稽核审计和项目评价,以进一步提高对项目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公司已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以确保市场风险管理能够与业务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与能够承担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相一致;同时,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研究,及时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以及时准确识别所有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主要通过设置合理的收益率对风险进行定价,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补偿。公司通过严密设计风控条款,取得有效增信措施,以缓释和对冲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加强对证券投资产品单位净值、抵(质)押物价格变化、投资标的价值变化的日常监控,以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定期对房地产业务进行压力测试,分析在不同风险程度下房地产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从而及时发现并预防市场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基础、优化内控措施,持续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公司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不断完善前、中、后台的协作与制约体系,对重要的业务环节,实行双人双岗复核,及时对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并加强对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操作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3.4 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加强公司资金监测、流动性管理工作,根据整体流动性缺口情况统筹协调,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模型、加强对公司的资金监测和流动性管理,丰富流动性管理手段,并在必要时启动专项工作小组全力推进相关工作,从而提高对公司整体和产品承压能力的监测和管理水平。

  4.5.3.5 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定期对合同范本进行修订,不断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对于创新及重大项目,公司要求聘请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从业务源头和操作环节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借鉴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良好的合规管理经验,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政策,结合自身合规工作积累,持续更新、完善合规管理的组织框架、管理范围、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

  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将舆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保持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通过内外部相结合的监测机制,持续关注行业和公司新闻舆情。公司借助信托业协会的《信托资讯》、《每日舆情》、新闻媒体以及内部舆情监测报告,全面做好舆情监测,就重点事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跟踪反馈,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

  战略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强调以当前宏观环境、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潜力为基础,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同时通过完善治理架构、明确战略导向和风险偏好、设定授权体系、制定调整并充分落实各项内部议事和内控程序等,确保各项政策依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得到充分有效执行,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短期目标、风险管理措施和相关资源紧密结合。

  受新冠疫情的反复冲击、市场调控及国际形势变化等多重内外部因素影响,2022年国内经济整体较为低迷,部分行业和公司盈利水平大幅下滑,特别是房地产等行业风险加速暴露,公司稳定经营困难程度加剧。面对上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主动扩大项目专项风险排查的覆盖面和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评估项目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动收紧传统融资业务审批标准和尽调要求,加强业务和交易主体集中度管控,整体降低相关市场波动及单一客户信用条件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强化前中后台协同合作,加强项目后续运营管理工作,不断丰富现场和非现场监控手段,防控操作风险,加强流动性管理。对于出险项目,公司增加人员和资源配置,通过采取追加或处置抵质押物、法律诉讼、债务重组等手段,加强资产清收处置力度,积极推动风险资产的处置化解,全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及操作要求,从严把控项目风险审核,严密跟踪项目后续运营管理及风险监控,在确保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展业。同时加强重点资产和风险资产团队力量,高效有序的推进运营、处置方案的落实,积极推动相关风险处置和化解。

  5. 2022年度及上年度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固有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529号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固有),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固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固有)、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固有)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固有)。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公司因营业信托纠纷等原因引发多宗诉讼,根据管理层判断上述涉诉信托项目中本公司预估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信托项目规模余额为291.53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5)所述,2022年12月31日,贵公司管理层针对一审或二审已判案件按照涉诉项目规模余额并结合预估赔付率及底层资产估值计提预计负债60.98亿元;针对一审未判决的诉讼及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潜在营业信托纠纷等事项,因无法判断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性,贵公司管理层未就这些事项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无法就贵公司上述预计负债计提金额的准确性以及未判决诉讼案件和潜在诉讼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进行调整。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贵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文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春仁

  2023年4月26日                                   

  5.1.2 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5.1.2 资产负债表(合并)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5.1.3 利润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5.1.3 利润表(合并)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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