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监事的责任意识,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为3889.76万元,比2019-2021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下降57.81%,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以2019-2021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41.00元/股调整为39.5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7号”《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44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7,32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122,871.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201,128.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四)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柯林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柯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是由于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二是由于项目实施的周边住宅、商业较为集中,造成施工时间受限;三是由于项目地理位置所处交通要道附近造成施工车辆进出受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3-01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1.00元/股调整为39.50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预留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9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850,000.00元。
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P=41.00-1.50=39.50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41.00元/股调整为39.50元/股。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41.00元/股调整为39.50元/股。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和调整授予价格事宜均符合《上市规则》《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和调整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klec@klec.com.cn),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5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萍(董秘)
联系电话:0571-884091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
联系邮箱:klec@klec.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 至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lec@kl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交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东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艳萍女士,财务总监杨寓画女士,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 至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lec@kle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艳萍
电话:0571-88409181
邮箱:klec@kl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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