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二、分项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推荐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且在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推荐邱中南先生、郁如松先生、屠腾飞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经查询,上述监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146条规定的禁止担任董监高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监事的选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监事会提名的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上述监事会议案和监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邱中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郁如松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选举屠腾飞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邱中南:男,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2018年入选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工程——优秀技能人才,2019年荣获“浙江工匠”。1992年9月-至今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员、生产班长、车间主任、厂区总经理,现任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
郁如松:男,1968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89年12月进入桐昆集团工作至今,历任桐昆集团恒生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桐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桐乡市佑昌包装材料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西佑灿项目总监,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郁如松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的妻弟。
屠腾飞:男,196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83年1月参加工作之后一直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机修班长、生产车间主任、科长。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厂区一车间主任。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6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的具体事项。
2022年8月24日,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300号)核准,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额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20,081.7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二十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分项表决,均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且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推荐陈蕾女士、李圣军先生、沈建松先生、费妙奇女士、徐学根先生、陈晖先生、沈祺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陈智敏女士、刘可新先生、潘煜双女士及王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潘煜双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十一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经查询,上述十一位董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146条规定的禁止担任董监高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董事的选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蕾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圣军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沈建松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费妙奇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徐学根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陈晖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沈祺超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陈智敏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刘可新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选举潘煜双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选举王秀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机制完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整个公司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石。为此,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31日在公司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蕾:女,198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大学,获风险管理和金融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10年11月-2012年7月就职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秘书。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助理、副董事长。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蕾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之女。
李圣军:男,1978年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经管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进入桐昆集团工作,历任恒盛公司聚合车间副主任、经营科副科长,桐昆股份行政事务部人事宣教科科长、恒盛公司总经理助理、桐昆股份投资发展部经理兼生产技术部经理、桐昆股份总裁助理兼嘉兴石化总经理,桐昆股份总裁助理兼恒盛公司总经理、桐昆股份副总裁。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沈建松:男,1970年10月出生,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结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8年8月进入桐昆集团工作,历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桐昆股份恒盛公司副总经理、桐昆股份恒盛公司总经理、桐昆股份恒腾公司总经理,桐昆股份副总裁兼恒腾公司总经理。沈建松先生长期从事化纤聚酯生产企业管理和化纤技术研究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化纤技术开发能力。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费妙奇:女,1980年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9年12月进入桐昆集团工作,历任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兼园区厂区财务科长、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兼恒通公司财务部经理、恒达厂区财务部经理,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经理兼税务管理部经理、桐昆股份财务总监。费妙奇女士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实践管理能力。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徐学根:男,1970年9月出生,本科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90年7月-1995年6月,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劳动人事科科长兼电器车间主任;1995年6月-2002年9月,任桐昆集团浙江磊鑫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9月-2008年6月,任北京高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桐乡天宏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2016年7月,任桐昆集团浙江华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2022年9月,先后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钦州芳烃项目组组长、印尼炼化项目前期工作小组组长;2022年9月-至今,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印尼炼化项目前期工作小组组长。
陈晖:男,199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获工程科学专业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师。2018年8月参加工作,2018年8月-2019年9月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科员,2019年10月-2020年6月任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科长,2020年7月-2023年4月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总指挥助理,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邦厂区总经理。陈晖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之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陈士南先生之子。
沈祺超:男,199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国际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持有律师资格证。2017年7月-2019年8月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智敏:女,1960年4月出生,杭州市民建常委,硕士研究生。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及省造价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1996年5月-2000年1月,任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所所长;2000年1月-2009年2月,任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2月-2015年4月,任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底任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杭州市民建委员。现任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泰格医疗公司监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可新:男,1963年3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民建会员,副教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上海宁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世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7月-2023年3月,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副教授,现已退休。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潘煜双:女,1964年10月出生,会计学教授(二级)、博士。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会计学)负责人、浙江省教学团队(会计学)带头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1986年7月-2000年7月于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任系主任,2000年7月至今于嘉兴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任副院长、院长。现任嘉兴学院商学院院长,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秀华:女,1964年2月出生,1983年6月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化学纤维专业,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2007年9月在浙江涤纶厂(后改名浙江化纤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车间副主任、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在浙江理工大学任教,现为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博士生导师,兼任“纺织纤维材料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二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3、15、16、17、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士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联系人:周 军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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