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娟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额度及期限: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该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综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0,933,540.75元。其中,因部分客户存在逾期信用损失风险,公司对渭南市华州区恒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补提100,828,407.57元,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补提8,684,288.30元;对郑州森惠漫花里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补提28,399,516.39元。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305,624.0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88,239,164.78元,减少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8,239,164.78元。公司2022年度共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305,248,175.25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5,248,175.25元。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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