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阅读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新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前次“福新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2022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福新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公司执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公司已按转增后股份数量重新计算了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第2期)的问答,企业持有的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公司日常现金管理活动,该等资金存储于以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内并收取利息,因此,公司将购买结构性存款作为经常性行为认定,其对应会计处理涉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作为经常性损益。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9.01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期限6年,即自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转股期限起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9年1月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号文同意,公司42,901.8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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