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及其控制的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裕泽投资”,系由吴有林及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40,19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0%。本次股份质押后,吴有林先生及其控制的裕泽投资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01,978,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72.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裕泽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27,664,306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70.2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2%。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裕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林先生及裕泽投资合计持股总数为140,199,002股,合计质押股数为101,978,200股,占吴有林先生及裕泽投资持股总数的72.74%,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傲农投资、裕泽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傲农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0,9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12%,占公司总股本的9.30%,对应融资余额为58,750万元;傲农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6,8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64%,占公司总股本的6.53%,对应融资余额为28,600万元。
吴有林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6,768,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34%,占公司总股本的5.37%,对应融资余额为23,057.73万元;吴有林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9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82%,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对应融资余额为9,37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养殖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1-3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138.59万头,销售量同比增长32.40%。2023年3月末,公司生猪存栏242.96万头,较2022年3月末增长28.40%,较2022年12月末减少0.20%。
随着公司生猪养殖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生猪养殖业务的业绩情况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比较大,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波动明显,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进展
2023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本次拟募集不超过18亿元资金用于饲料与食品屠宰项目建设、收购养殖子公司少数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益昕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益昕葆”)9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交易价格为11,075.265万元。2023年3月24日,福建益昕葆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益昕葆10%股权,福建益昕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傲农生物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周奕青,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3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增幅9.09%,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司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增长,审计工作量有所增加。
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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