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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八层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荣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3亿元,下降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3亿元。其中高端医疗装备业务营业收入0.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61亿元,增长2,08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6亿元,主要原因系医疗器械产品新签订单增长,产品销量增长所致。军工电子业务营业收入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6亿元,下降16.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5亿元,主要原因系客户需求变化,红外光电业务产品交付量低导致;但是电源产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优于上年同期。公共安全业务营业收入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9亿元,下降8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2亿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先后中标福建省某海防项目、辽宁丹东某智慧边海防项目以及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结算未到验收节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低于上年同期,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验收和回款进度。

  综上所述,一季度公司整体运行态势基本保持平稳,后续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深挖潜在市场,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新产品研发、新市场开拓以及新产能充分发挥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    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证券监管法规体系,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3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议案10: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审议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3年5月25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41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雷明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68389555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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