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对83名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法定代表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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