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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开设。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开设。

  [注3]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开设。

  [注4] 根据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5,484.3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金额以对应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并同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00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上述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总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12,8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资金11,238.1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6,876.17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4,362.01万元)。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寿命仿真试验室、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计量检测室等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5,268万元,其中土建与公用系统计划投资1,478万元,研发设备计划投资3,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1万元。因前述实施方式变更,土建与公用系统投资不再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资金3,230.09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厂房、优化生产模式、增加设备投入等手段提升公司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核电温度仪表、智能调节阀四个产品的产品技术性能和产能。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调节阀项目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整体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

  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4,4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19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76.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16,638.00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6,938.36万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川仪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川仪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下属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核电温度仪表于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能调节阀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而,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预计效益为6,311万元/年,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为3,146.40万元/年。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日为2023年1月9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已经开始生产运行并产生效益。2023年3月17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5,484.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金额以对应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投入日常生产经营。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0万股)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共计5.00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0万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500.0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及拟回购股份后股份数为39,495.00万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243,259,068.4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1.58%,2022年度不再提取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4.50万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前述合计5.00万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38,884,879.8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0万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500.0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及拟回购股份后股份数为39,495.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970,000.0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1,401,914,879.81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9.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为113,113,485.00元(不含手续费、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合计分红金额350,083,485.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配比例充分考虑了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且兼顾公司经营与股东利益。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 61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4月29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 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会议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股东可持上述资料至公司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 61 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王琢 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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