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场销售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经销商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64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8.63亿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41亿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2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32亿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翔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7年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哲昕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7年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7年持续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浙版传媒、科润智控、万邦德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80万元。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暂未确定,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是本次办理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收益受到影响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部分下游经销商。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均未向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过任何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需被担保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是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

  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下游经销商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或经销商为扩大销售规模进行的重建店面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部分经销商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经销商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单个经销商的融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信贷结算方式、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在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同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2023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总额共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5608559D

  成立时间:2014-12-26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法定代表人:赵利娟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厂房出租;家具、家用电器、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领绣家居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领绣家居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下游经销商的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根据2023年度业务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可能出现经销商逾期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公司优质经销商,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经销商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经销商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商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公司制主体经营资质,与公司合作两年以上且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考核任务且年进货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6)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3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将会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审查,确保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所以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情况。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翔股份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2日派发2022年半年度股息(即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1,088,100.00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即派发2022年末期股息)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2022年全年派发股息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据此,2022年全年现金分红合计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57%。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现状及资金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272            公司简称:联翔股份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15,544,05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 4754- 2017),公司的业务属于“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之“C243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之“C2436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2、行业现状

  当前家居墙面装饰材料主要有墙布、墙纸、墙板、乳胶漆、硅藻泥、瓷砖等。

  在过去数年里,墙布与墙纸从过去的小众产品转变为墙面装饰的主流产品之一。墙纸墙布行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整体波动,而其中墙布凭借其外观艺术、质感丰富、经久耐用和绿色环保等特点,在墙纸墙布市场的份额占比快速扩大。未来在我国人民的经济水平与购买力不断增长,对墙面装饰材料要求不断提高背景下,墙布的优势特点将更加凸显。同时,墙布产品的市场下探也会加强其相较于墙纸等墙面装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对传统产品的替代趋势。

  目前我国的墙纸墙布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中,墙布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纺织业发达的江浙地区。但由于墙布墙纸初期小规模加工制造的投资规模要求相对较低,从事墙纸墙布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的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部分企业主要聚焦于产品的低价推广,而忽视产品设计、质量控制、渠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造成了市场内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家居装饰行业深耕多年,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了高效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凭借多年来的技术积累,公司能够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墙布、窗帘产品设计、制造与销售服务。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墙纸墙布分会轮值会长单位,并于2022年5月20日成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影响,墙布行业整体需求萎缩,行业发展面临挑战。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寻求新的发展以破局。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无缝墙布和窗帘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开展采购活动。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以生产计划、销售需求为依据组织采购。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采购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体系。公司采购部联合多部门综合审查比较供应商的规模实力、产品品质、价格水平、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保证供应商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销售订单+市场预测”相结合的形式安排生产。公司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充分沟通后,根据销售部获取的订单数量以及市场预测情况,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产品对应的工艺流程和材料种类组织生产。

  为缩短供货周期,公司通常会针对主要产品类型生产所需使用到的半成品,提前根据市场供给和客户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预测和生产备货计划,并按照计划保证一定数量的自制半成品库存。

  此外,为满足墙布、窗帘产品快速扩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墙布生产的部分非核心工序进行外协加工,主要包括部分产品的绣花加工、无纺复合、样册加工等工序。公司在选择外协厂商前,依照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加工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公司与主要外协厂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对外协加工责任与义务进行规范,并在日常生产中积极与外协供应商合作交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销售模式。公司在收到经销商产品订单和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产品后续的施工安装工作。由于墙布下游市场较为分散,该销售模式可以快速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销售网络覆盖面。

  公司通过多渠道收集经销商客户资源,对渠道建设目标区域内经销商客户进行整理与筛选,与符合标准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根据经销商店铺类型的划分,公司经销商可以分为“专卖店”和“非专卖店”两种形式。

  公司对经销商开设门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就经营资质、门店设计、签约采购量提出针对性要求,以提升经销商销售能力,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建立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公司通过门店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线上信息备案、订单审核和销售管理。同时,公司日常配备销售人员对经销商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线下了解经销商运营情况和终端市场变化,监督规范经销商销售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公司在积极建设墙布、窗帘经销网络之外,也通过开拓直销渠道开发了工装类客户。公司与具有较强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订单要求组织生产,向其直接销售墙布产品用于精装修商品房的家居装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如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历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人,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场销售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以及经销商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