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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89.26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融资租赁是指客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公司(或子公司)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客户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代为偿还相关款项或回购设备,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每笔担保业务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4、担保额度:以各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或子公司)对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同时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63.33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774.07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3,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3,113,207.54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45,983.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已经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验证报告。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予以置换,所以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325,76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原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本次新增的开户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可转债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发布公告,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于2022年10月24日全额归还后,本公司于2022年10月发布公告,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31日已全额支出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统一管控资金使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期现金收益金额为2,606,738.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收回,余额为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根据目前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各项费用支出情况,预计募集资金将结余1.5亿元。为支持公司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该项目,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筹资总额的45.45%。

  公司物料搬运板块业务增长强劲,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比重达80%以上。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业也在加速整合,整个行业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明显,公司借助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成熟的专业技术引领发展,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公司的产能负荷压力较大,因此实施了扩产计划,以推动公司主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前后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数据。以上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近年原项目的原材料供给、物资流转、人力调配等受到社会面客观环境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放缓,建设周期延长,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法兰泰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法兰泰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781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投入金额调减至14,576万元,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计算,其中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T+1项目总投资13,942.10万元,T+2项目总投资在原计划15,633.90万元调减至633.90万元(T为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收到,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月平均值计算为14,410.63万元;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拟投入金额15,000.00万元,于2022年8月8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月平均值计算为4,411.76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如适用)。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额度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实施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会用于质押。境外子公司将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选择风险可控的权益性投资品种。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将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和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在实施程序上,公司拟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购买前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现金管理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现金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22.76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

  2、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投入包括部分在执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尚未全额支付金额,合计1,204.21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充分利用产业配套资源,优化了生产流程,从而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功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22.76万元(含理财收益,不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用于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

  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1,204.21万元(不含后续利息收入) 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用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并在支付完成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经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7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2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328,1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08.53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8.41%;送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360,393,77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7.5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30.00万元,其中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与陶峰华先生发生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3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实际资金状况,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22.7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13、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新增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7.5亿元,截止目前,法兰泰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774.0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法兰泰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Voith-Werke Ing.A.Fritz Voith Gesellschaft m.b.H. & Co.KG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资产池业务、抵押贷款等。

  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母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其中法兰泰克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7.5亿元,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法兰泰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的授信申请、担保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业务办理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上述新设公司暂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资产负债率数据,公司将在其实际需要担保时按其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区分,具体额度并入相应类别的担保总额,并按上述规则相互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法兰泰克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二)法兰泰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三)Eurocrane Austria Holding GmbH

  

  (四)Voith-Werke Ing.A.Fritz Voith Gesellschaft m.b.H. & Co.KG

  

  (五)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六)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七)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八)法兰泰克(徐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九)诺威起重设备(湖州)有限公司

  

  (十)上海绿电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被担保人均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各项经营计划的落实,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利益,各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法兰泰克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5亿元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法兰泰克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5亿元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本次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63.33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774.07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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