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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90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51人变更为47人,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4万股变更为34.5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事项是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9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办理相应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盟升电子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334,180.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9,990,449.9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8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15,048,000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91,729股,不参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5,742,508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0,790,50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经公司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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