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26号公告。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交所审核结果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和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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