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5、临2022-080、临2023-006)。
二、 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8日,鸿远成都与基金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新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重庆天府两江协同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后,基金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4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0万元。鸿远成都本次未新增出资,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前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2.38%,变更后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2.22%。本次增加合伙人前后,全体合伙人及认缴情况如下:
增加合伙人前:
增加合伙人后:
注:上表中出资比例四舍五入均保留2位小数,导致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四、合伙协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出资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4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由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并按协议约定期限缴付出资。
2、合伙人及出资
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参见本公告“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相关内容。
除以上修订的内容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变更。
五、本次增加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合伙人为扩大基金规模,有利于优化基金结构,进一步提升投资能力。本次增加合伙人后,未改变基金的运营管理团队,不会对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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