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3-019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海航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51 900938 公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721千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92,459千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受欧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球贸易动能转弱、俄乌冲突、极端天气等因素频频扰动,总体呈现“需求走弱、供应改善、运价回落”局面。国内航运需求在2022年总体偏弱,主要干散货航运进口量收缩,全年运价冲高后回落,年末运价已回落至近几年较低水平;但在全球高通胀环境下,航运成本继续上涨,低运价和高成本使得部分航运企业带来较大经营压力。
运力供给方面,据克拉克森统计,2022年12月全球共有干散货船13,113艘,运力合计为9.71亿载重吨,运力同比增长2.86%,增速低于近3年平均水平(3.68%)。航运需求方面,根据克拉克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国际航运吨海里需求减少1.3%,这也是2009年以来首次出现年度下滑。以中国进口的铁矿石和煤炭为例,2022年中国煤炭进口同比下降20.3%,铁矿石进口同比下降1.5%,而铁矿石和动力煤的运量占干散货的比例分别为达到27%和21%。并且,在海运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国际海运运费持续回落。从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来看,2022年全年的BDI均值为1,934点,比上年均值2,943点大幅下跌1,009点,跌幅34.3%。各船型租金水平下跌明显,船型越大跌幅越大。其中,好望角型船 ( CAPESIZE 180K ) 5条代表性航线平均租金水平为16,177美元/天,同比大跌51.5%;巴拿马型船 ( PANAMAX 82K ) 5条代表性航线平均租金水平为20,736美元/天,同比下跌22.9%;大灵便型船 ( SUPRAMAX 58K ) 10条代表性航线平均租金水平为22,152美元/天,同比下跌17.3%;小灵便型船 ( HANDYSIZE 38K ) 7条代表性航线平均租金水平为21,337美元/天,同比下跌17.0%。
总体而言,2022年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影响下,散货船市场及收益情况同比出现下滑,尤其在下半年,BDI指数持续下行幅度较大,但得益于上半年较好的市场行情,全年综合效益仍处于较平稳状态。
㈠ 船舶运力规模持续扩大,船队结构进一步优化丰富
公司于2021年度购入2艘好望角型船,并在2022年下半年BDI指数进入阶段性底部区域时择机购入7艘干散货船,公司船队运力规模从35万载重吨扩大至75万载重吨。新购入船舶包括1艘巴拿马型船、6艘大灵便型船,从船队结构方面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丰富,由单一的好望角型船成长为船型覆盖5-18万吨的多船型航运公司。
㈡ 新航线拓展顺利,航线选择逐步多样化
随着公司船型入列的多样化,公司的经营航线也更加丰富。在原有的澳洲-中国/东南亚、南美-中国/东南亚航线的铁矿运输;南美-中国、美湾/美西-中国航线的粮食运输;澳洲-中国/东南亚、澳洲-印度、印尼-中国航线和加拿大-中国的煤炭运输以外,又拓展出菲律宾—中国,印尼—印度,越南—孟加拉,中国—中东,中国—埃及,孟加拉—印度,中国—新加坡,中国—东非等十余条航线,极大丰富了公司船舶运营航线选择,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经营能力。
㈢ 得益于国内新能源市场需求增长,公司运输货种、品类不断延伸
由于国内市场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的需求不断扩大,在公司航运业务团队大力拓展下,船队运输货种从传统的干散货铁矿石、煤炭、粮食、木薯粉、袋装化肥、钢板、工程车、非标准件杂货等,逐步延伸至铝土矿、镍矿等运输。更为丰富多样的货种选择,为公司航运业务抵御市场周期性波动夯实了基础。
㈣ 船队经营策略灵活,可有效应对市场需求变化
公司原有船舶类型单一、船舶数量少,在新增运力后,公司的船舶经营策略更具备施展空间,不仅有航次租船和包运经营,更进一步涵盖航次期租船、连续航次租船、期租租船等,与市场变化相适应的多样灵活经营策略,有效的稳定了公司航运业务的营运效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106.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6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平安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平安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平安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498,000,000.00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平安信托不得就主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的公告》(临2023-005)。
(二)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优先债权84,421,729.49元,普通债权377,857,071.38元,除优先债权对应的留债债权84,421,729.49元外,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金额为279,425,304.29元。厦门信托确认,前述279,425,304.29元即为保证合同项下除留债债权外,公司应向厦门信托履行的全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除留债债权外的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公告》(临2023-010)。
(三)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优先债权179,556,500.00元,普通债权172,615,215.85元,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金额为93,281,926.55元,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公告》(临2023-011)。
(四)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厦门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240,733,767.17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公告》(临2023-012)。
(五)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交银国信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交银国信承诺将根据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重整计划选择受偿普通债权人民币1,995,014,185.84元,并受领该程序普通债权的偿债资源对应的信托份额,公司以所合法持有的50,365,920.83元信托份额抵偿给交银国信,并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向交银国信支付合计1,475,312,990.43元。双方确认,海航科技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向交银国信支付的现金及抵偿的信托份额与交银国信在海航集团重整程序中受领的全部偿债资源价值之和,依法不得超过交银国信所确认债权总额1,995,014,185.84元。交银国信收到每笔清偿款后向法院申请对应解封公司所持有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足额收到1,475,312,990.43元清偿款后,视为公司已就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和解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债务履行了全部偿债义务,不得就上述债权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1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的公告》(临2023-01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与平安信托、厦门信托、交银国信签署的和解协议对上述平安信托、厦门信托、交银国信诉讼案件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结案处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13)、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1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3-017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721千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92,459千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19)。
上述第一项《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第二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三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四项《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第五项《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六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3-018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721千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92,459千元。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19)。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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