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86,607,249.54元。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9,660,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16元(含税),派息总额为13,114,57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3,492,677.6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内,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总体实现了盈利,为满足公司在房产开发方面不断增加的投入,公司仍然需要通过采取各种手段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以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保障未来项目开发和提升公司实力,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2023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项目开发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二是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三是偿还短期借款的资金需求。为实现2023年经营目标,预计未来一年资金需求约为50亿元,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资金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归还贷款,公司2023年预计到期借款本金为19.5亿元。公司目前负债比例较高,适当控制银行贷款规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公司整体利润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公司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预期收益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为有效应对资金流转风险,确保资金合理支出和稳定运营,以实现公司与投资者长期共赢发展,在对投资者给予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预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以8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保障未来项目开发和提升公司实力,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公司维持较低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有利于保证公司重大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23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上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业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即项目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的需求,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7.4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帅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018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藏证监函[2018]176号),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发现:(1)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完备的问题;(2)公司内控方面存在公司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有待加强、公司建立的资金(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资金审批授权机制不明确,且执行不到位的问题;(3)公司财务方面存在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会计处理不够严谨的问题。针对上述事宜,西藏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关注并整改。
2、公司2018年存在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余额485.75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代垫控股股东承诺诉讼赔付义务;2018年4月3日,控股股东已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余额78.43万元,包含公司代控股股东缴纳的涉诉房屋的水电费、土地使用费等费用;2019年3月19日,控股股东已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
鉴于资金占用金额较小,且控股股东及时归还资金,情节较为轻微。据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控股股东给予口头警告。
3、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藏证监函[2022]250号),西藏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公司自查相关人员是否违反规定,对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启动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并报送整改情况书面报告。2023年1月16日,公司向西藏证监局报送了《关于西藏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对公司进行了自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按公司制度启动了内部责任追究,提出并执行了具体整改措施。
4、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3号),西藏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E互动回复相关投资者问询时,未准确回应关于股东大会是否提出盐湖提锂项目产能规划的传闻,相关回复内容不准确,存在误导性,并造成公司股价异常上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经营发展。
5、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3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并根据公司在E互动平台上的回复,认为公司相关回复内容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整改报告,通过本次整改,公司管理层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关键业务人员水平,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除前述监管措施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73 公司简称:西藏城投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2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为13,114,571.90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受内部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探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同比下降10%,住宅新开工面积与竣工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9.8%和14.3%。
政策方面,中央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发布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和措施。逐步解绑融资“三道红线”、房贷“两道红线”,多次下调房贷利率,盘活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放松限房价、下调起拍价、减少配建等方面促进房企拿地。特别是2022年末针对房地产企业推出的信贷、债券和股权“三支箭”融资政策,对于房企融资的支持规模和力度很大,执行效果和落地性更强,并且2023年初始央行和银保监会在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要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表,引导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回归安全区间。
市场方面,商品房成交量显著下滑,显示出市场信心不足,尤其是购房者信心受挫。202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同比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同比下降26.7%。在市场降温、供给信心不足、资金紧张的行业形势下,房企投资力度也明显下降,2022年全国土地购置面积为10,052万㎡,同比下降53.4%,土地成交价款9,166亿元,同比下降48.4%。2022年购房需求刺激面临阻力,随着新一轮社会经济刺激工作加速,购房市场是中国最大的消费市场,势必会有一定的转机。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房地产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产品涉及保障房、普通住宅、商办楼等多种物业类型。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保障房和各类商品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低层住宅等。公司商业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经营商业写字楼和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及运营管理,其房地产产品以销售为主,租赁为辅,并部分持有经营。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上海、福建泉州、陕西西安等区域。
面对房地产行业监管调控持续加码,供给需求持续改革的新形势,公司把“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实现房地产开发新突破;以产业培育为先导,实现商业资产运营新突破;以业务转型为重点,实现锂盐碳材料新突破”做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扎实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实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6,478,712.77元,实现利润总额153,046,121.0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46,598.93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2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公司2022年内控情况并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工作内容,确定其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9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一般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公司董事薪酬实行如下方案:
一、公司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含12万元)(税后)。
二、公司董事长薪酬在上市公司领取,年度薪酬为50-100万元(税后)。
三、在公司、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魏飞先生、金鉴中先生、狄朝平先生、黄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2023年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行业情况及行业一般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公司高管薪酬实行如下方案:
一、公司总经理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60-100万元(税后),外派津贴30-50万元(税后)。
二、公司副总经理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40-80万元(税后),外派津贴18-45万元(税后)。
三、公司财务总监年度薪酬为30-50万元(税后)。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薪酬为30-50万元(税后)。
五、上述人员如在2023年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董事会审议,给予一次性奖励。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曾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2:30在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22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损失,共计30,396,350.0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北方广富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佘山和园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地下人防车位存货余额127,800,000.00元。
由于该部分人防车位销售受限,在产权期限内,折现租金收益无法覆盖账面成本,出现减值迹象,故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926,350.00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13,926,350.00元。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陕西世贸之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静安荟奥莱公园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营商品存货余额78,881,547.64元。
由于该部分商品主要是国际轻奢、奢侈品,具有流行性、价值高的特点,如果出现流行趋势转变,其市场受欢迎程度会发生变化,影响其变现能力。基于行业特点,对于不同库龄的产品参考历史销售折扣率或预计销售折扣率考虑其变现能力,对于残次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期初存货跌价准备63,974,098.82元,本期转销5,509,155.79元,本期计提16,470,000.00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74,934,943.0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396,350.00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营业利润30,396,350.00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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