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等21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由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668.25万份,其中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6万份;拟注销未达行权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504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8.25万份。
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2、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年6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1日,公司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02.50万份。
6、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数110.50万股。
8、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0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已获授的合计100.1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注销原因
(1)个人层面激励对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6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6.75万元,较2020年增加8,073.27万元,同比增长223%。公司层面未满足行权业绩条件。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552.25万份股票期权。
2、注销数量
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668.25万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每项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 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启秀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启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杨荣政、蔡雯、庄胜加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此之外,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前: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此之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此之外,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前: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此之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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