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已签署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6,407.86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730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二)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580.61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发生总额为6,407.86万元(不含税)。报告期内,公司氯气等产品市场行情下跌,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较公司年初预计有较大幅度地降低;同时,关联方-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其对公司产品或原材料的采购量未达其年初的计划采购量。公司亦因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蒸汽量未达预期。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低于年初预期。
2023年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全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730万元。其中,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采购相关交易1,575万元,预计发生销售相关交易6,155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22%的股份。其中,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202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注1: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间接法人股东;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通过公司间接法人股东深圳龙蕃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间接法人股东。
注2:吴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而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的间接自然人股东。
注3: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担任其董事。
3、关联方介绍
(1)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4.782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东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经营范围: 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和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监控化学品生产(凭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经营);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国家专营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总资产29,914.26万元,净资产12,841.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422.04万元,净利润1,953.59万元。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631.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经营范围: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硅基材料、硅树脂、硅橡胶、绝热材料、气凝胶材料、复合材料、橡胶助剂、塑料添加剂、工业盐、专用化工设备、一般化学品的制造、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白炭黑、次氯酸钠(消毒剂)的制造、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总资产287,597.16万元,净资产200,715.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9,762.80万元,净利润35,237.63万元。
(3)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8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崽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塔山五路
经营范围: 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总资产26,593.55万元,净资产16,265.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289.08万元,净利润2,941.1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同类企业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预计合理,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许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聘期为一年,相关的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峰,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辉,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国辉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情形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协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定向公司收取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度拟定的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及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事务所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许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AC发泡剂是一种性能优越的发泡剂。AC发泡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聚乙烯、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等材料的常压发泡或加压发泡,还用于面粉改良剂、熏蒸剂和安全气囊的产气剂等。AC发泡剂广泛应用于制鞋、制革、建材、家电等行业,由于AC发泡剂的优越性能,近年来AC发泡剂被应用于橡塑保温材料、汽车内饰等新型环保、节能材料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氯化亚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在染料、医药、农药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用途。近年来氯化亚砜的应用方法不断创新,目前氯化亚砜已被用于三氯蔗糖的制备等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锂电池的生产等新能源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烧碱是极常用的碱,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剂、基本分析试剂、配制分析用标准碱液、制造其它含氢氧根离子的试剂等,在造纸、印染、废水处理、电镀、化工钻探方面均有重要用途。公司所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制备次氯酸钠,进而生产AC发泡剂。
水合肼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其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合成ADC、D1PA、TSH发泡剂,也用作锅炉和反应釜的脱氧和脱二氧化碳的清洗处理剂等。水合肼及其衍生物在许多工业应用中得到广泛的使用,如化学产品、医药产品、农化产品、水处理等用作还原剂、抗氧剂,用于制取医药、发泡剂等。
双氧水是重要的氧化剂、漂白剂、消毒剂和脱氯剂,主要用于造纸、纺织、化工、环保等应用领域,其它新的用途仍在不断扩展。作为“绿色化学品”,双氧水在各行业的应用,已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市场前景广阔。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统一采购、集中管理的采购模式,由供应部负责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电器、化学试剂、橡塑制品、非金属杂物及各类包装物等采购供应工作。供应部通过对国内外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不断调整优化供货渠道管理、采购策略、价格管理等,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时间,节约采购成本,并且与供货能力强、性价比高、产品质量过硬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按计划生产与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并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召开生产经营会议,调节当月产量和生产方向,实现动态平衡。在日常生产中,公司实行纵向一体化、横向规模化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类型划分不同分厂,由各分厂负责组织车间的生产,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厂房安全等进行管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合格,并且定期总结各分厂产量完成、物料消耗、技改等情况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在重点区域实行驻点直销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由公司销售部直接对外销售,并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设立直销网点,负责区域销售和市场开拓。出口业务方面,公司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与国外客户签订协议,销售产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生产的AC发泡剂主要出口到东南亚、拉美、非洲、俄罗斯、土耳其、欧盟(德国、意大利)等地区或国家。
(三)行业发展状况
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内大宗商品、材料、运输等成本上涨、消费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给行业发展带来了较大压力。报告期内,伴随着地缘冲突加剧、全球能源供需格局紧张局面,公司主要能源用电及大宗原材料煤、盐及尿素等采购价格持续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趋势,其中能源用电、煤、盐及尿素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为明显,产品成本均相应提高;与此同时,公司主导产品烧碱因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产品市场强势上扬,继续延续2021年下半年来的强周期行情。AC发泡剂产品市场呈平稳且小幅度上扬趋势,氯化亚砜、双氧水等市场呈现下跌趋势。
1、2022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行业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AC发泡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行情均呈平稳小幅度上扬势态,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高。公司具备AC发泡剂8万吨的年产能力,产销情况在行业内位列第二。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AC发泡剂产品产能稳定的基础上,持续跟踪市场,合理调整相应的销售策略。在内销方面始终将重点集中于终端客户,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产品销售;在外销方面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在稳定产品价格的同时,通过灵活的汇率报价策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出口销量排行业首位。今后公司将不断开发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高端化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内贸和外贸”的营销优势,通过国际会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品牌形象,扩大AC产品出口。
2、报告期内, 氯化亚砜产品下游行业对位酯及纺织印染等需求持续疲软,且新兴锂电池行业短期内亦未实现快速增长,氯化亚砜产品市场供需矛盾依旧突出。2022年,氯化亚砜产品市场行情整体表现为弱势运行状态,产品销售价格呈持续缓慢下跌趋势。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及时了解掌握上下游的市场发展趋势,抢抓机遇及时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促进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生产技术,更好地促进产业链拓展延伸及产品的循环利用。
3、2022年,国内烧碱市场产量虽有所增加,但其下游氯化铝、粘胶纤维及新能源等行业快速发展,且出口行情上涨,公司烧碱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平衡氯碱能力较强,未来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推进产品的产能释放,充分发挥产品规模效益。与此同时,公司将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并延伸高浓度液碱产品。
4、本报告期,水合肼产品由于国内外市场产能扩张过快,产品价格从高位快速下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抢抓机遇,实行内外销并举,广开销售渠道,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争取产品实现效益最大化。
5、报告期内,国内双氧水产能持续扩张,下游行业需求疲软,双氧水产品市场行情总体呈弱势下行状态。公司将积极参与行业会展,拓展下游市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产品定价机制,争取产品最优效益化;与此同时,公司努力与客户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力求供需双赢局面。
(四)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HG/T3788-2013《工业氯化亚砜》;公司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AC发泡剂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公司已拥有二十五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其中氯化亚砜产品方面有17项,AC发泡剂产品方面有7项,水合肼产品方面有1项。公司已掌握了超微细AC发泡剂和二氧化硫全循环法生产高纯度氯化亚砜方法的生产技术,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三大管理体系认证,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2年,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度,公司通过了海关AEO高级认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是江西省化工行业首个、也是景德镇地区唯一通过高级认证的企业。公司于2018年入选“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100强”、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连续四年入选“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连续三年入选“江西省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2022年入选“中国精细化工百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1人),独立董事刘胜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无委托出席董事或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江金华、刘胜强、温乐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1,974.4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2.23%;2022年营业总收入259,17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8%;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0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84,091.46万元,利润总额15,156.12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15.1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项目战略投资规划,切实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性发展,并结合《公司章程》规定而拟定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有序实施,重点推进各项技改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建设,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580.61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发生总额为6,407.86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全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730万元。
关联董事汪国清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事项进行变更;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经营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计提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应发放非独立董事和经营层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为72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法律性文件等。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热电厂搬迁项目的议案》
为更好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实当地政府“退城进园”的战略部署,公司基于当前生产用汽负荷的现状和特点,为满足公司生产动力需求,提高热电装置供热效率,公司拟在世龙科技园西侧建设热电厂搬迁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9亿元,主要包括热力、燃料及水电气等供应系统及附属生产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其他费用。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拟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约3.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热电厂搬迁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 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科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2人),监事会主席汪天寿及彭曙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无委托出席监事或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天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1,974.4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2.23%;2022年营业总收入259,17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8%;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0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84,091.46万元,利润总额15,156.12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15.1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580.61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发生总额为6,407.86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全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7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经营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计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奖金计提严格执行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奖金计提金额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增长及其岗位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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