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18: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现场会议交流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2 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18: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拾分味道(临泉)食品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三、公司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裁:张邦辉
董事会秘书:章湘云
独立董事:陈良华
财务总监:杜超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8日17: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hangchi@tianbang.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1)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25-58880026
电子邮箱:zhangchi@tianbang.com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现场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承诺书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 号、解释第16号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美好食品缔造幸福生活”为愿景,以“做安全、健康、美味的动物源食品”为使命,正从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向食品企业转型,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和猪肉制品加工。公司主要产品为食品及食品相关类别中的商品猪、猪肉生鲜产品、猪肉加工产品等。
(一)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生猪养殖业务经营模式
生猪养殖和销售目前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公司借鉴美国“两点式”生产模式,加上局域“一体化”生产模式。“两点式”生产模式中,断奶仔猪生产与断奶仔猪育肥分两阶段进行,即“母猪场+育肥场”两点式规模化养殖。一方面通过两阶段物理隔离,减少了猪群循环感染风险,有效提升了生物安全;另一方面也更便于生猪养殖专业化分工,母猪场负责种猪育种、母猪扩繁产仔等生产过程较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阶段,育肥场负责断奶仔猪育肥。同时公司收购了一些浙江一体化猪场,“一体化”生产模式为母猪场和育肥场为一体,是基于浙江省养殖场扩张制约而衍生的集约化养殖模式。
公司母猪场大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少部分租赁使用,断奶仔猪生产阶段完全由公司自己管理。育肥阶段,公司采取了“自建+租赁+代养”三结合的方式来发展育肥产能,在管理上从2022年起开始试点和推广公司加合伙人的管理模式。自建育肥基地可以快速上规模,扩大产能,同时由公司合伙人/公司员工饲养管理,责任心更强、生产效率更高、生物安全管理更有保障。租赁育肥是指由社会资本按照公司要求建设较大规模育肥场,公司支付一定的租金并派驻合伙人/员工进场的育肥模式。租赁育肥属于轻资产扩张模式,短期资金占用较少,其优势在于单体育肥场规模较大,可以投入更高级别的防范设备,养殖效率更高。此外,该模式满负荷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的租赁费和人工工资等费用也低于“公司+代养”模式下支付给农户的代养费。在家庭农场代养方面,公司加强对合作农户硬件、软件的审核、筛选,仅保留和发展经改造后能满足生物安全要求的家庭农场。目前,公司初步形成以“自建+租赁”的合伙人模式为主,其他为辅的育肥产能体系。
2、食品业务—猪肉制品加工
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成为安全美味的品牌猪肉供应商。生猪养殖环节是为下游屠宰和加工提供安全稳定的猪源,最终形成从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的猪肉产业链闭环。公司的猪肉制品加工业务通过建设生产基地(屠宰工厂、肉制品加工厂)和前置仓,打造便捷化美味猪肉深度供应链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屠宰工厂靠近养殖密集区,通过肉与猪的联动,将标准化程度低的生猪变成标准化程度高的生鲜猪肉;加工厂通过精细分割和深加工产品,提升整猪价值;前置仓作为连接生产端和消费端的桥梁,将肉品供应链接到餐饮、商超、电商、社区团购等众多平台,为B端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为C端消费者提供“拾分味道”品牌美味猪肉及猪肉制品。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5.71亿元,同比减少8.91%。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6月底转让子公司史记生物控股权后,种猪业务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4.89亿元,扭亏为盈,主要贡献来自转让子公司史记生物51%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约14.5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10.01亿元,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产能处于更新改造阶段,未满负荷,分摊成本较高,饲料原料成本处于高位而猪价整体较低,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亏损
受外部环境影响,猪肉需求相对低迷,猪价在2022年一季度降至低位,随着产能去化,猪价从3月底开始反转进入上行周期,从每公斤13.34元上升至10月份高点27.39元,11月份又开始下降,12月份回落到20.93元。公司通过“人岗匹配”、技术改造等多项措施提升了养殖效率,但由于原料涨价等因素影响,饲料成本处于高位,产能利用率有所增加但仍有较高闲置,导致分摊费用较高。公司预计2023上半年猪价仍将处于较低水平,在2022年末计提了相应的存货减值准备。以上因素导致公司生猪养殖业务2022年度亏损5.96亿元。
2、猪肉制品加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但产能仍在爬坡,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安徽临泉的500万头生猪屠宰深加工项目一期正式投产,公司猪肉制品加工业务共屠宰生猪116.69万头,营业收入为22.02亿元,同比减少17.10%。由于业务仍处于战略转型调整阶段,产能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储备人员较多,人均效率有待提高,2022年猪肉制品业务仍亏损1.67亿元。公司将加速猪肉制品业务产品开发和量产,完善供应链,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深化重点客户合作力度,提高盈利能力。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2022年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聚焦生猪产业链,加快向下游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务延伸。
1、生猪养殖行业
中国是世界生猪养殖和猪肉消费大国,“猪粮安天下”。国家历来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正常年份每年生猪出栏量7亿头左右,猪肉年均消费量达5,500万吨以上,生猪销售市场规模高达万亿以上。
我国生猪养殖业正加速规模化发展,环保、非瘟、产业资本、超强猪周期等多重因素的叠加推高了养殖行业成本和进入门槛,部分“低、小、散”养殖户加速退出,规模企业凭借养殖技术、疫病预防、精益化管理等优势加速扩张,加速了生猪养殖行业的规模化进程。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生猪销售数据统计,2022年出栏量排名前10的上市公司出栏量1.2565亿头,占比已经从2021年的14.39%进一步上升到17.98%(数据来源:卓创咨询)。
2、猪肉制品加工行业
从世界范围看,近10年我国肉类总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1/4,其生产和消费量影响着世界的肉品结构和供给平衡。从国内市场产量来看,我国现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消费市场,猪肉在我国肉类消费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近年来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猪肉在中国国内肉类产量占比每年均超过50%。2022年我国猪、牛、羊、禽肉产量9,227万吨,其中,猪肉产量5,541万吨,增长4.6%,猪肉产量占整体肉类比重为60.05%。近五年,我国各肉类产量构成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细分市场来看,我国肉制品产量结构和发达国家不同,目前我国肉制品市场以高温肉制品为主,高温肉制品消费量占总消费量60%左右,低温肉制品少。初级加工多、精深加工少。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肉制品在品质、健康、营养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肉类食品加工产业向中高端升级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营养和口感更优的低温肉制品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建立冷鲜肉物流体系并升级肉类冷链物流设施,将肉类冷链物流服务优化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低温肉制品成为肉制品发展的主要趋势。
从屠宰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来看,我国生猪屠宰行业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随着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养殖、屠宰、运输环节的规范治理,养殖行业向下渗透,拓展业务链,屠宰行业向上渗透,降低原材料成本波动,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成为肉类加工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空间较大、规模化屠宰加工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将在行业的整合发展中迎来更大的历史机遇。
(四)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1、生猪养殖业务
公司自2013年进入生猪养殖业务以来,实现了快速增长,已成为国内规模前列的生猪养殖规模化企业。2022年全年出栏各类生猪442万头,列上市公司第6位。公司注重优势区域布局,主要围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高消费区域布局,在安徽、浙江、广西等区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2、猪肉制品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拾分味道(临泉)年产500万头生猪屠宰深加工项目正式运营投产,这是目前亚洲单体最大的现代化屠宰加工厂,拥有生猪屠宰加工线1条,时速650头/小时,实行两班生产,最高时速可达800头/小时;拥有4条分割生产线,合计分割速度300头/小时,实行两班生产;拥有精加工生产线5条,可日加工各类生鲜猪肉117吨。临泉工厂先进、一流的生产工艺和全程微生物管理,为拾分味道“飘香肉”成为行业内具有更长的货架期和更高安全保证的猪肉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年,公司开始建设食品加工生产车间,大力发展猪肉制品加工业务,由“养殖”向“食品”行业转型,坚定不移地驶入食品主航道。公司始终追求为消费者品鉴带来美好体验,追求食品安全溯源,不断满足消费者升级需求,推进“美好食品缔造幸福生活”的企业愿景。
(五)板块生产经营情况
1、生猪养殖业务
生猪养殖业务是公司当前聚焦的主要业务。2022年,非洲猪瘟形式更加复杂,公司对部分猪场做了进一步升级改造,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和舒适度,取得了良好效果。2023年将全面推进猪场的生物安全和舒适度改造,构建安全可靠的产能基础。2022年12月底,公司母猪场产能累计达到67.71万头,实际存栏能繁母猪35.21万头,产能利用率在改造结束后将做进一步提升。
在商品猪育肥方面,公司根据新的形势,重点发展“租养”模式。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投产租赁育肥合作户数为153户,单户平均存栏产能超过1.2万头。在重点发展区域,公司也收购或投资建设了部分育肥场。同时公司继续保留和开发生物安全条件较好的家庭农场,截至2022年12月底,与公司签约的合作家庭农场为767户,家庭农场的平均存栏产能超过2,290头。根据农业部非洲猪瘟预防的五大区域划分,目前公司合作的农户分布集中于东南部地区,东部区农户数约占47.33%;中南区农户数约占52.67%。
2022年全年公司实现生猪出栏442万头,同比增长3.31%。为进一步聚焦生猪养殖业务,向下游延伸转型,公司2022年6月底转让了种猪业务子公司史记生物51%股权,因此下半年的出栏量不再包括史记生物的出栏量。
2、猪肉制品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食品业务布局,聚焦临泉工厂。2022年关停7个代宰点,停产技改1个工厂;通过自有或租赁产能等方式共屠宰生猪116.69万头,其中自有屠宰产能比2021年上升1154%。
2022年,公司提出“飘香肉”的品牌定位。围绕飘香肉产品特色,减少低毛利的白条销售,加大分割品及精分割品的渠道销售,重点开发了长三角大型连锁餐饮及精品商超客户,并在原有的产品服务方案之上开发出火锅系列、烧烤系列产品,进一步实现飘香肉的差异化,提升品牌溢价。同时加速加工调理品的业务,专门设立鲜肉包产品团队、酱卤制品团队、油炸产品团队等,进一步提升部位肉的产品价值,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离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23;《2022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451,284.9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92,412,245.8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4。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2023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借款时间、借款形式、金额和用途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项授信总量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邦辉先生及夏闽海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了2022年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薪酬确认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8647号《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6。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8。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9。
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十八、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0。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在南京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1。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拾分味道(临泉)食品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的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1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雁
电话:025-58880026
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电子邮箱:zhangchi@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食品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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