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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英派斯  证券简称:002899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294,558.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05,441.72元。截止2017年9月1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3,205,441.72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2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33,205,441.72元分别存放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人民币204,979,041.72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人民币90,848,600.00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人民币61,847,400.00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人民币26,825,300.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人民币48,705,100.00元。

  2017年9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青岛英派斯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销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发展”)增资48,819,520.92元,同时英派斯发展向子公司英派斯销售增资48,819,520.92元,存入英派斯销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公司已于2018年3月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年6月29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27,032,859.73元,存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办理完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对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9月24日,公司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4,713,013.74元转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公司已于2020年7月17日办理完毕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终止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2020年6月28日,将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金额合计为24,417,874.18元。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英派斯销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并签订相关保荐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2023年1月,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2个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收益已全部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现有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已投建投产十多年,随着多年来生产规模的增大,生产布局愈发密集,同时生产基地内主要建筑和各类设备也逐渐老化,对实施“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限制较多。为顺应体育制造业走向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新产业园项目。为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经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83万元,利息1,709.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产业园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3-03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其他诉讼事项

  

  2、公司控股/参股企业重大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洪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玉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玉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洪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玉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玉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刘洪涛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3-03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664,553.4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927,219.7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92,721.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9,709,067.72元,减去2022年派发现金股利2,64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503,565.52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5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状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是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3-03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慧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慧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慧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人民币115万元(其他报告如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管理建议书等不另行收费),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在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3-037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选择,需经过多方询价,规范风控流程,综合风险与收益进行择选。

  (六)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会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3-04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1.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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