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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第16号》中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提前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解释第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1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0,932.19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6,630,932.1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0,932.19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6,630,932.1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陈友梅、吴锦凤、孙柏豪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友梅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陈友梅、吴锦凤、卓建荣(简历详见附件)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友梅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卓建荣先生简历

  卓建荣先生:中国台湾籍,曾先后任职于台湾安景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金丽盛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富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卓建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存在关联关系,卓建荣先生与孙孟慧女士系夫妻关系。卓建荣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杨海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宗揆,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8,669.9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69.93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商场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商场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存货跌价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行业特点和产品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实际销售情况,确定期末各库龄段货品预估跌价比例,并以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②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的原材料分为主料、辅料及共用布料。

  本公司根据历年生产情况及各季主料的实际结存的历史数据,确定各年份过季主料在会计截止日不再用于生产的概率,作为对各年份过季主料按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的依据。对于过季主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注:T代表购进原材料用于生产货品款式的年份。

  本公司的辅料及共用布料的使用不受服饰等产品过季的影响,因此不按上述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69.9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69.93万元,减少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股东权益的金额为8,669.9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669.93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柏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第四节 公司治理”及 “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部分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成先生(已离任)、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梁晨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61Z0308号确认,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25,245.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48,538,039.67元,扣除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扣除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后,202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3,163,292.03元。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因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31,649,58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000,000股后的421,649,588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6,494,876.4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对方孙瑞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一,孙氏家族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65.12%的股份;孙瑞鸿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职务,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对方瀰瀰服饰精品店的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清泙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柏豪先生的母亲,瀰瀰服饰精品店系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关联董事孙柏豪先生、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时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9287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

  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考虑,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鼓舞员工士气,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以上第7、8、9、1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第4-13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其他有关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朱晓峰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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