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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77.08万元(人民币,下同),包括: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61.56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0.71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16.24万元。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和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评估和确认应收款项有关的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按期末回收情况评估后确认分别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61.56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7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适用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公司于每年季度末在对存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16.24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月至3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77.0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合计2,277.0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残值率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残值率”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业务,新增了植保无人机等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专用设备,经调查研究及咨询有关专业人员,确定植保无人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普遍为3年-5年,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现拟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变更。

  (二) 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对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调整,并新增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类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三)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相关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1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因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2022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执行解释16号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之前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禾股份”)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096.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95.48万元。

  2020年8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0Z000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35,257.56 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95.48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划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3年2月3日归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7,186,585.78元。根据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半年期存款、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31万元财务费用。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和说明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补流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需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禾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天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2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057,738.03 元,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6,993,322.88元。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3,283,469.53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328,346.95 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42,227,207.17 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4,759,200.00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423,129.75 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423,129.75元。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5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475.9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财务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6,759,000.00元,主要为产品交易、房屋租赁、接受劳务等;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40,428,679.34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馈、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艺、柯英超、郭加文、邹金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注: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数据截止:2023年2月28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思树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住所: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铁山港口岸联检大楼三楼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63,409,104.96元,净资产176,384,055.86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2,103,809.31元,净利润-69,802,705.69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罗旋彬担任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锦欢

  注册资本:人民币632.5万元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银湖大道中2号

  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智能农业管理;灌溉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林业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788,448.46元,净资产7,426,942.75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512,115.81元,净利润893,853.89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12楼

  经营范围:调拨、销售、代储代运:工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针、纺织品,机械设备,工艺品,润滑油,包装材料,不锈钢钢材;设备租赁;冷藏服务;园林绿化;自有房产出租;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49,171,075.68元,净资产568,735,702.62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852,675.81元,净利润1,120,430.73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四)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家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4.00万元

  住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13号仓库内办公楼第一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化肥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20,493.22元,净资产-15,016,454.28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2,830.20元,净利润-1,446,540.96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1%股权,持有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99%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五)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西街4号六楼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经营(限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75-81号东雅轩地下车库和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泰兴直街66、6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054,587.91元,净资产521,929.07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788,439.40元,净利润43,738.51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六)怀集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海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住所:怀集县梁村镇大成岗农场怀集土地储备中心场地自编号第15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谷物种植;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不含活禽);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3,314,708.38元,净资产-1,286,698.10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1,434,628.13元,净利润-3,534,379.73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怀集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家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61,503.02万元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西街4号6-7楼

  经营范围:受托的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以上各项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8,268,752.81元,净资产136,271,715.32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60,014.61元,净利润-93,949,896.18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八)南雄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添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南雄市珠玑镇长迳村委会二塘村小组109号

  经营范围: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蔬菜;收购、加工、销售:水产品、三鸟、牲畜、干菜;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饲料、包装材料、酒;食用油加工和销售;销售:农机器械、农资、肥料、种子(不再拆分的种子)、农药、农用橡胶制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所需取得许可证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8,582,154.86元,净资产 45,354,122.90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122,077.41元,净利润-2,139,951.63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雄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九)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灼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25,102.84万元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46号八楼

  经营范围:收购、加工、连锁经营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粮油,水产,三鸟禽兽,干鲜果品,蔬菜,干菜;连锁、批发和零售:日用百货,饲料,包装材料,酒;仓储,物业管理、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商贸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及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批发零售;散装食品(不含现场制售),普通货运(以上各项凭本公司有效许可经营);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谷物种植,豆类、油料、薯类种植,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水果、坚果、含油果、香料及饮料作物种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727,717,934.06元,净资产 1,102,661,782.47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66,010,713.04元,净利润23,210,073.29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十)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廓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群结村横沥工业园群新路20号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装卸搬运;鲜肉零售;鲜肉批发;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小食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15,075,549.24元,净资产101,553,053.38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60,070,210.84元,净利润-647,022.79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86.92%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十一)汕尾新供销天润粮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海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海丰县可塘镇郭厝寨村路口(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粮油仓储服务;粮油销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365,163.95元,净资产7,113,169.30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448,084.85元,净利润-2,590,985.11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汕尾新供销天润粮油有限公司51%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十二)惠州市供销绿色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纪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指挥部1号办公楼115室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交流;批发、零售:化肥、农药、农膜(危险化学品除外)、农业机械、农业用具、灌溉设备、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7,893,112.06元,净资产6,980,882.90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105,172.23元,净利润128,881.41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7.33%股权、持有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81.34%股权、持有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51%股权、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供销绿色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供销绿色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十三)珠海市斗门区濠门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240号

  经营范围: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厂房、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554,340.78元,净资产5,968,312.55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65,160.94元,净利润157,190.32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珠海市斗门区濠门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十四)嘉得有限公司

  董事:何敏、崔嵬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68号岑氏商业大厦19楼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代理业务、佣金代理;商业、工业、金融总代理;生产商品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287,603.72港元,净资产55,761,245.15港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53,058.94港元,净利润1,321,734.04港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嘉得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结合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天禾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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