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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

  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 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419.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2,5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共计49,170.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238.92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1、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税收手续费返还及增值税减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议案》,由于个人原因,孙瑞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瑞鸿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柏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卓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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