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厚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厚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0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锐新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锐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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