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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1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

  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140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基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8.45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15亿元。

  (二)因第三方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或履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一)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3、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155号7-1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5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注册地点:湖北省大冶市金港路5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亚辉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0554582188F

  注册地点: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华佗大道1009号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铝板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物品);橡胶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田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5656545623

  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85.71%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 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田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MAALQBJ74H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高新区盈田工谷产业园25号厂房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材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研发、制造及销售;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制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H2FL7J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9,86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2MA6Y7GTN3M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东岳路政府广场东侧嘉阳国际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城乡规划咨询、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9.49%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6DJJ0F8E

  注册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万家商场商业街2栋4楼3号、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9.6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南通中锐创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5RGB736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8号楼4楼8408室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锐创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成立日期:2021年9月9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509C室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贵宴(江苏)酒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P959X1H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楼2楼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贵宴(江苏)酒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母公司为子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子公司之间担保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债务或履约义务提供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履约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1.3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2%,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4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529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2023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9151013174360045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21年9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公司住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108,795.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公司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系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提供的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精神相违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1.3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2%,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4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529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罗田先生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通川”)之间因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租赁、借款等事项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产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借款除外)发生额为901.93万元。

  2、预计2023年度中锐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公司无相应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适用,借款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末借款的应付本息余额为42,587.21万元。

  3、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27.9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罗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产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00万元。2023年初至4月28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9.88万元。

  2、预计2023年度中锐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公司无相应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适用。截至2023年4月28日,上述借款应付本息余额为41,153.26万元。

  3、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00万元。2023年初至4月28日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4.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注:①因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包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③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

  2、 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金额单位:万元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32、2022-033)。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①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教育产业投资,相关行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0%股权,贡明持有15%股权,田洪雷持有2.5%股权,茹雯燕持有2.5%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锐集团资产总额为181.9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3.5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0.51亿元,净利润为2.38亿元。

  2、 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企业类型: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法定代表人:罗伟嘉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6429807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喷涂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罗伟嘉持有90%股权,汤梦妮持有1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海通川资产总额为232.85万元,净资产为213.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34.12万元,净利润为31.2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通川系公司董事罗田先生亲属控制的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中锐集团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成都海通川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定价原则: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3、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且公司无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接受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5、采购原材料定价原则:公司与成都海通川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2.05%。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83,866.2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83,891.86万元。其中:

  (1) 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3,539.82万元。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本期其他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44.56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30,327.65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68.95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77.75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303.40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独立董事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次,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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