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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 主要经营情况

  1、 建筑业务经营情况

  2023年1月至3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共新签合同32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4,30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2%。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共计7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48,703.3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以及中标项目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093,00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

  2、化纤业务经营情况

  2023年1月至3月,POY、FDY、、DT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6.83万吨、2.09万吨、0.14万吨、1.31万吨,销售量为8.16万吨、2.06万吨、0.03万吨、1.09万吨,营业收入为52,819.81万元、15,195.16万元、255.07万元、6,316.84万吨。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注1:公司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萧政储出(2020)8号)地块EPC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12,405.413万元,其中公司承担本次项目的工程总额约为204,270.30万元。

  注2:公司与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科技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F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约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94,645.3885万元,其中公司承担本次项目的工程总额为196,494.34万元。

  三、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概述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

  2、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绿建”)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绿建与债权人交通银行萧山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整。

  3、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绿建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绿建与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264,300万元,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45,000万元,对东南绿建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22,5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11100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97%股权,通过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3%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6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3899号709-4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绿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东南绿建100%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绿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受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公司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3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绿建和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3,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8,696.85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63%,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获得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45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55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施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2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和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古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古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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